关于民事诉讼财产保全制度,下列哪些说法或做法是正确的?

admin2009-05-14  29

问题 关于民事诉讼财产保全制度,下列哪些说法或做法是正确的?

选项 A、甲为了防止乙转移财产,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告诉甲必须提供担保,否则不采取保全措施
B、刘某起诉黄某返还欠款,但向法院递交的起诉状因欠缺内容被要求补正,法院根据刘某的说明认为黄某存在逃避债务的重大嫌疑,裁定对其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C、在诉讼中,法院依职权对被告A公司的机器设备采取保全措施,A公司为维持生产提供了相应的担保,法院应当解除对机器的保全
D、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法院裁定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并决定在裁定作出之后48小时内执行

答案1,4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当事人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不采取诉前保全措施。故A选项正确。诉前财产保全只能经过当事人申请,法院才能采取。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采取诉前保全措施,故B选项不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5条的规定,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故C选项正确。D选项考查的是保全措施裁定执行的期限。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执行。故D选项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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