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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丁四人成立了一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是普通合伙人,丙、丁是有限合伙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丙、丁四人成立了一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是普通合伙人,丙、丁是有限合伙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dmin
2014-11-25
13
问题
甲、乙、丙、丁四人成立了一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是普通合伙人,丙、丁是有限合伙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合伙协议可以约定甲能同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B、丙可以将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需经其他合伙人的同意
C、若丁丧失偿债能力,则当然退伙
D、若丙丁都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则甲乙可以要求他们退伙
答案
A
解析
A项正确,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2条第2款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B项错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72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并没有说明要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C项错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78条规定:“有限合伙人有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合伙企业法》第48条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所以“个人丧失偿债能力”并不当然退伙。D项错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79条规定:“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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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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