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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共同出资购买一辆汽车并出租给丙,租赁期间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乙与丙均表示愿意购买,应如何处理:
甲乙共同出资购买一辆汽车并出租给丙,租赁期间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乙与丙均表示愿意购买,应如何处理:
admin
2009-03-14
12
问题
甲乙共同出资购买一辆汽车并出租给丙,租赁期间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乙与丙均表示愿意购买,应如何处理:
选项
A、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优先购买
B、在同等条件下由甲决定卖给谁
C、在同等条件下由丙优先购买
D、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丙共同购买,各享有一半的份额,形成共有
答案
1
解析
本题考查优先购买权的法律规定。关于优先购买权,有两种: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前者是指物的共有人同等条件下优先于其他非共有人(包括承租人)购买该物,后者是指承租人同等条件下优先于其他非承租人购买该物(却不包括共有人),另外,前者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所有权即基于物权产生的,后者则仅基于债权,当然在次序和效力上前者要更优先,因此本题中A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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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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