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13年8月12日中午,赵某所有的农用车在由驾驶人刘某驾驶过程中,在某路段发生二死一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该农用车及该车行驶证扣留。2013年12月22日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该车进行检测。并于2013年12
2013年8月12日中午,赵某所有的农用车在由驾驶人刘某驾驶过程中,在某路段发生二死一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该农用车及该车行驶证扣留。2013年12月22日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该车进行检测。并于2013年12
admin
2015-09-16
25
问题
2013年8月12日中午,赵某所有的农用车在由驾驶人刘某驾驶过程中,在某路段发生二死一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该农用车及该车行驶证扣留。2013年12月22日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该车进行检测。并于2013年12月31日对该交通事故作出责任认定。
责任认定作出后受害方亲友及农用车驾驶人刘某均不服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申请复核。2014年2月18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复核维持了对原告车辆及该车驾驶员的责任认定。在责任认定期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处理死者安葬事宜垫付了丧葬费60000元。2014年2月25日县交警队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未能形成一致意见。当日调解终结。
赵某于2014年4月7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责令被告县公安局交警支队立即解除对农用车及该车行驶证的扣留,并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42800元(该农用车每天收入350元)。另查明,被告在原告向法院起诉后于2014年4月15日作出解除对该车辆的扣留决定。4月17日原告将被扣留的车辆与行驶证领出。
问题:
县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农用车及该车行驶证扣留行为的性质是什么?
选项
答案
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注意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本案中,县公安局交警支队暂扣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刘某的行驶证属于《行政强制法》第9条第3项规定的“扣押财物”。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V5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企业在五年前就准备购建一条生产线,并已经做了前期调查和可行性分析,支付相关费用10万元。但由于资金没有落实,该项目被搁置下来。现在已经筹集到该项目所需要的资金,企业重提旧事。该生产线购置费1500万元,预计可使用10年,预计每年将发生维护修理费用10万元
下列属于企业筹资方式的有()。
在进行是继续使用旧设备还是购置新设备决策时,如果这两个方案的未来使用年限不同,且只有现金流出,没有适当的现金流入。则合适的评价方法是()。
下列有关市场细分说法正确的有()。
(2010年案例分析第三大题,第79~82题)2008年5月,名牌大学研究生孙某与北京乙公司总经理口头约定:孙某当年硕士毕业并拿到学位证后到公司工作,月基本工资3000元,奖金、津贴等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另行计算;公司为孙某解决北京户口,孙某5年内不得辞职,
(2011年案例分析第79—82题)刘某是某服装厂工人,自2001年进工厂后仅签过一次3年期合同,工资为每月2000元。2010年工厂为规范管理,经过民主程序与工会签订了集体合同,并在劳动部门进行登记备案。集体合同中除规定了劳动报酬等相关内容外,还约定在服
关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说法,错误的有()。(2011年多项选择第51题)
为了确保旅客和货物列车顺利到达目的地,铁路调度人员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他们每天要对自己所管辖范围内容、货运输业务作出全面的规划与安排;向车站值班人员传达日班计划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对各列车运行和停站时间作出适时调整,以确保列车整点到达目的地;对下属人员进行绩效
下列不属于领导决策的艺术的是()。
价格策略的重要性表现在()等方面。
随机试题
在关系数据模型中,元组属性的位置顺序可以任意交换。()
症见汗出恶风,稍劳汗出尤甚,或表现半身、某一局部出汗,易于感冒,体倦乏力,周身酸楚,面色㿠白少华,苔薄白,脉细弱,宜选用
直肠肛管周围脓肿常继发于
药理学的研究内容是
根据对组织的态度的不同可以将公众分为顺意公众、逆意公众和独立公众。顺意公众指的是对组织的政策和行为持赞赏和支持态度的公众;逆意公众指的是对组织的政策和行为持否定或反对态度的公众:独立公众指的是对组织的政策和行为持中间态度的公众。根据上述定义,以下属于顺意公
下列各组中全是附加式合成词的是()。
已知二次型f(x1,x2,x3)=(1—a)x12+(1—a)x22+2x32+2(1+a)x1x2的秩为2。求正交变换x=Qy,把f(x1,x2,x3)化为标准形。
InthemonthofSeptember,inBritain,youmayseelargenumbersofbirds(1)_____onroofsandtelegraphwires.Thesebirdsare
若有以下调用语句,则不正确的fun函数的首部是()。main(){…inta[50],n;…fun(n,&a[9]);…}
使用向导创建交叉查询的数据源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