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审判组织的说法错误的是:

admin2015-09-11  26

问题 下列关于审判组织的说法错误的是:

选项 A、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死刑案件的合议庭可以出现陪审员
B、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不能出现陪审员
C、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简易程序的案件不能出现陪审员
D、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同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

答案C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至7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至7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同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3人至5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可知合议庭的组成能否出现陪审员关键看是一审还是二审程序。本题选项A既然是死刑案件那么中院应该是一审法院,可以出现陪审员,A正确。选项B,高院作为二审法院合议庭不能出现陪审员,B正确。人民陪审员在执行职务时,享有和审判员相同的权利。所以D正确。至于选项C,如果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78条内容来看,似乎是对的,但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10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可知简易程序也可能出现陪审员的,所以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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