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社会主义法治的公平正义,要通过法治的一系列基本原则加以体现。“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关于这一原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3年卷二64题)
社会主义法治的公平正义,要通过法治的一系列基本原则加以体现。“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关于这一原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3年卷二64题)
admin
2018-07-27
31
问题
社会主义法治的公平正义,要通过法治的一系列基本原则加以体现。“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关于这一原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3年卷二64题)
选项
A、明确了定罪权的专属性,法院以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一权力
B、确定被告人有罪需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C、表明我国刑事诉讼法已经全面认同和确立无罪推定原则
D、按照该规定,可以得出疑罪从无的结论
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原则的基本内容。《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该原则确立了由法院统一行使定罪权,故A正确。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有罪,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在保障被告人享有充分辩护权的基础上,依法组成审判庭进行公正公开的审理。故B正确。我国只是一定程度上吸收了无罪推定原则的精神,完全的无罪推定应该表述为“未经依法确定有罪之前,应假定为无罪”。另外,二审中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发回重审而非直接改判无罪,也说明我国并未完全确立无罪推定原则,故C错误。根据在审判阶段,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法院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疑案应当作无罪处理,故D正确。我们认为,本题答案应是AB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jc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哪些方式:()
下列关于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关于司法鉴定,说法正确的是:()
被告人王某故意杀人案经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人员中,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是:()
3年11月17日凌晨,在甲市郊区的公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接到报案后,甲市公安局迅速组织侦查人员赶往事故现场。现场有被害人的尸体和被害人骑的自行车,自行车已被摔坏,在尸体旁边留有被害人的一大摊血迹,在离尸体不远处有汽车紧急刹车留下的摩擦痕迹。在被害
在某受贿案审判过程中,被告人谢某声称自己在侦查阶段遭到侦查人员的刑讯逼供,要求法院将刑讯所得的供述予以排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2010年2月,崔某与同事李某因口角发生纠纷,崔某将李某的胳膊、肩、背、眼多处打伤,除左眼视力每况愈下外,其他损伤经住院治疗均已治愈。李某为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人民法院予以受理。经审查,法院认为李某左眼可能致残,被告人可能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遂
张某因犯抢劫案被某市公安局逮捕,由于张某承认全部罪行,且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下列哪些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关于法庭审理活动先后顺序的排列,下列哪一选项的组合是正确的?(2008—卷二—38,单)①宣读勘验笔录;②公诉人发表公诉词;③讯问被告人;④询问证人、鉴定人;⑤出示物证;⑥被告人最后陈述。
随机试题
Sofarthereisnoproof______peoplefromotherplanetsdoexist.
Asubstantialhikeinthetoprateofincometaxwouldnotsolvethisproblembutmerelyaggravatethenation’salreadywanings
手术后试行离床活动的时间是
案情:A市化肥厂在生产过程中每天排放大量含有有害物质的废水,污染了附近日县的几十亩农田,致使农作物大量死亡,给当地农民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位于A市C区的市环保局调查了化肥厂造成B县农田污染的情况后,根据《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A市化肥厂做出了
经过羁押必要性审查,下列情形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下列哪一选项正确?
专利权的客体不包括( )。
下列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
米开朗基罗在西斯廷礼拜堂创作__________,表达对意大利现状的不满。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实行个人负责制的中央国家机关是()。
2002November14—18,’022002ACMConferenceonComputerSupportedCooperativeWork.WestinHotel,MinneapolisUSA.November1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