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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李军,男,40岁,汉族,大学文化,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人,系某国家机关进口处干部。1998年6月,李军被派去R国进修学习半年,在某国学习期间,李军禁不住金钱、美女的诱惑。被该国情报部门拉下水。回国后,李军曾多次为R国情报机构提供国家秘密和情报。李军
犯罪嫌疑人李军,男,40岁,汉族,大学文化,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人,系某国家机关进口处干部。1998年6月,李军被派去R国进修学习半年,在某国学习期间,李军禁不住金钱、美女的诱惑。被该国情报部门拉下水。回国后,李军曾多次为R国情报机构提供国家秘密和情报。李军
admin
2017-03-03
28
问题
犯罪嫌疑人李军,男,40岁,汉族,大学文化,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人,系某国家机关进口处干部。1998年6月,李军被派去R国进修学习半年,在某国学习期间,李军禁不住金钱、美女的诱惑。被该国情报部门拉下水。回国后,李军曾多次为R国情报机构提供国家秘密和情报。李军在去本省某县考察确定外贸加工定点厂家过程中,收受一工厂通过该县外贸公司经理送的好处费人民币4万元。另外,李军隐瞒已婚的事实,利用妻、女均在老家的机会,骗取结婚证明,2000年2月在省城的工作单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与刘燕登记结婚。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以下问题。
关于该案的立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李军为R国情报机构提供国家秘密和情报的行为应由公安机关立案
B、李军收取好处费的行为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
C、李军的重婚行为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D、李军所有的案件都应南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答案
B,C
解析
本题考查立案管辖。《刑事诉讼法》第4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本案中李军为R国情报机构提供国家秘密和情报的行为应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故A项错误,D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条的规定,贪污贿赂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故B项正确。《刑诉解释》第1条规定:“……(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
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5.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本项规定的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因此本案中李军的重婚行为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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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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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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