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经济南海关副关长王某介绍,由不法港商张某为济南市钟表公司进口一批手表。同年5月和6月,张某从香港分两次携带瑞士产梅花、欧米加、雷达手表共575只价值 177万元,从济南空港入境,由王某指使,在未办理通关手续的情况下,将货物放行,共偷逃关税76万元

admin2014-07-03  31

问题 2007年经济南海关副关长王某介绍,由不法港商张某为济南市钟表公司进口一批手表。同年5月和6月,张某从香港分两次携带瑞士产梅花、欧米加、雷达手表共575只价值 177万元,从济南空港入境,由王某指使,在未办理通关手续的情况下,将货物放行,共偷逃关税76万元。关于王某的行为认定,下列哪些是不正确的?

选项 A、王某的行为属走私罪共犯
B、王某的行为届放纵走私罪
C、王某的行为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D、王某如果在这过程中收受贿赂,同时还可构成受贿罪,但应择一重罪处断

答案B,C,D

解析 本案中王某与张某事前通谋,为其走私犯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行为,是走私罪共犯。构成走私罪共犯必须具备下述条件:(1)行为人与走私犯在主观方面必须事前有通谋,即有共同的走私犯罪故意;(2)行为人在客观方面必须为走私犯提供了各种方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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