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关于污染物排放标准,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0年试卷一第28题)

admin2016-05-08  27

问题 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关于污染物排放标准,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0年试卷一第28题)

选项 A、省级地方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和未作规定的项目,都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B、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在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时,可以因地制宜,严于或宽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C、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D、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答案B

解析  《环境保护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由该条的第二句话可知,无论是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还是未作规定的项目,省级地方政府都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因此,A选项正确。根据法条规定,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若要制定地方标准,只能是严于国家标准,而不能宽于国家标准,选项B错误。C选项是该条法律规定的原文表述,因此正确。关于制定地方标准,分为两种情形,第一种,省级地方政府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第二种,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省级地方政府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而无论哪一种情形,制定出地方标准则应当执行,否则地方标准将形同虚设,据此,D选项说法正确。
    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环境法部分的常考之点,应当引起考生的重视。同时,应与环境质量标准(《环境保护法》第15条)进行结合记忆,法律有关二者的规定精神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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