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当事人提起的诉讼,哪些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2011年试卷二第80题)

admin2015-04-24  32

问题 下列当事人提起的诉讼,哪些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2011年试卷二第80题)

选项 A、某造纸厂向市水利局申请发放取水许可证,市水利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该厂不服而起诉
B、食品药品监管局向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李某告知补正申请材料的通知,李某认为通知内容违法而起诉
C、化肥厂附近居民要求环保局提供对该厂排污许可证监督检查记录,遭到拒绝后起诉
D、某国土资源局以建城市绿化带为由撤回向一公司发放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该公司不服而起诉

答案A,C,D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A项中某造纸厂向市水利局申请发放取水许可证,市水利局不予许可的行为符合上述第3项的情形,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A项正确。
    《行诉解释》第1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六)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B项中食品药品监管局告知李某补正申请材料的通知,属于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的程序性行为,并不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的影响,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B项错误。
    《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规定》第1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下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拒绝提供或者逾期不予答复的……”C项中化肥厂附近居民要求环保局提供对该厂排污许可证监督检查记录、环保局拒绝提供的行为,属于相对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相对人对此不服提起诉讼的,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C项正确。
    某国土资源局以建城市绿化带为由撤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行为是行政许可的撤回,是对相对人的权益造成实质性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上述《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1款的相关规定,D项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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