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dmin2015-04-28  36

问题 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选项 A、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有字号的,以该字号为原告;没有字号的,合伙人为共同原告
B、合伙企业中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作为诉讼代表人
C、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作为诉讼代表人
D、同案原告为10人以上的,推选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如果选不出,属于必要共同诉讼的,自己参加;属于普通共同诉讼的,另行起诉

答案A,B,C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原告。参见《行诉若干解释》第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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