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各国对于发生在公海上的、被国际法认为是普遍管辖对象的特定的国际罪行或违反国际法的行为可以行使普遍管辖权,那么在下列行为中,不可以行使公海上普遍管辖权的是:
各国对于发生在公海上的、被国际法认为是普遍管辖对象的特定的国际罪行或违反国际法的行为可以行使普遍管辖权,那么在下列行为中,不可以行使公海上普遍管辖权的是:
admin
2013-05-03
30
问题
各国对于发生在公海上的、被国际法认为是普遍管辖对象的特定的国际罪行或违反国际法的行为可以行使普遍管辖权,那么在下列行为中,不可以行使公海上普遍管辖权的是:
选项
A、某国军舰被叛变的军官控制,在公海和别国管辖范围之外的地方对海上行驶的其他船舶以及船舶上的任何财物实施暴力掠夺的行为
B、某国公民买下一艘船舶,驶至该国领海以外的公海区域在船舶上设立赌局,聚众赌博的行为
C、某国船舶未经允许在公海上播送旨在使其他公众可以收看或收听的无线电信息,并使得其他国家的正常的无线电讯号受到干扰的行为
D、某国公民利用船舶在海上非法贩运奴隶和毒品、麻醉品、精神调理物质的行为
答案
B
解析
各国对于下列罪行或非法行为享有公海上的普遍管辖权:(1)海盗行为。包括私人船舶和飞机,被控制的民用船舶、飞机和军舰、政府船舶和飞机,只要其为私人目的,对另一船舶或飞机,或船舶飞机上的人和财物从事任何的非法暴力或扣留行为,或任何掠夺行为,均视为海盗行为。(2)非法广播行为。任何船舶或设施违反无线电有关的国际章程在公海上播送旨在使公众收听或收看的无线电信息,干扰任何国家正常的无线电讯号的行为均为非法广播行为。(3)贩运奴隶和贩运毒品的行为。对于在公海上贩运奴隶和麻醉品、精神调理物质的行为,各国均享有普遍管辖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Pf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法国A公司先后于5月1日和5月8日分别向中国B公司邮寄一份不可撤销的要约通知和一份撤回要约的通知。B公司在5月11日收到A公司的要约通知后当天即打电话给A公司表示接受,并于5月15日再次向A公司邮寄一份确认函。5月20日,B公司收到A公司的撤回通知,A
下列关于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的说法,哪项是错误的?
下列关于国际双保理的各方法律关系说法中,正确的是()。
某公司欲解除与职工李某之间的劳动合同,其所提出的如下解约理由或做法中,哪些是有法律依据的?()
当国家企图指责一个人的行为并企图追究这个人的行为责任时,它必须是根据已制定出来的法的规则来作出这种指责和追究。该表述属于法的规则的哪一特征?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以下哪些途径解决?()
赵某对180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审理马伯里诉麦迪逊的判决中宣布的“违宪的法律不是法律;阐明法律的意义是法院的职权”一句话记忆极深,又联想到自己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字句,回忆起自己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彻底败诉的那
当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法的内容依照法律规定的方法仍不能查明时,我国法院通常的做法是什么?
秦朝时期,张三和李四是邻居,但双方关系很差,互相仇视。某日,张三到县令处告发,称李四在家偷习《诗》、《书》(秦律规定,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要求县令对李四定罪。经县令调查,张三告发之事纯属捏造。根据案情,本案应如何处理?()
根据2000年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关于:FOB贸易术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下列案件中,属于我国法院专属管辖的有()
A.增快B.减慢C.在正常范围D.先不变后增快将血沉正常的人的红细胞放入血沉快的人的血浆中。红细胞的沉降率
上消化道出血超过50ml时,粪便的颜色为
内痔早期的典型症状是
肠内营养并发症与输入速度及溶液浓度有关的是
釉面内墙砖和陶瓷墙地砖的吸水率相差较大,两者通常为()。
海关对免税进口机器设备的稽查期限是:()。
对西格玛水平描述不正确的有()。
只允许操作系统使用而不允许一般用户使用的指令是
WhenLauraLangankifoundextratowelsinthelaundrysmellinglemonyfresh,shenever【C1】______thatmeanther13-year-oldso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