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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五向李杰借款,以自己在夏华银行的一张存单交付给李杰作为质押担保。双方未到夏华银行进行核押。后王五以存单丢失为由到夏华银行申请挂失,夏华银行依照规定进行公示后将存单上的款项支付给了王五。借款到期,王五无力还款,李杰发现存单上的款项已经被王五取走,遂引发纠纷
王五向李杰借款,以自己在夏华银行的一张存单交付给李杰作为质押担保。双方未到夏华银行进行核押。后王五以存单丢失为由到夏华银行申请挂失,夏华银行依照规定进行公示后将存单上的款项支付给了王五。借款到期,王五无力还款,李杰发现存单上的款项已经被王五取走,遂引发纠纷
admin
2010-06-20
19
问题
王五向李杰借款,以自己在夏华银行的一张存单交付给李杰作为质押担保。双方未到夏华银行进行核押。后王五以存单丢失为由到夏华银行申请挂失,夏华银行依照规定进行公示后将存单上的款项支付给了王五。借款到期,王五无力还款,李杰发现存单上的款项已经被王五取走,遂引发纠纷。下列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选项
A、质押合同已成立但未生效
B、质押合同自存单交付之日起生效
C、李杰对该存单享有动产质权
D、夏华银行应当赔偿李杰所遭受损失
答案
B
解析
本题涉及存单质押问题。根据《物权法》第224条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故本题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根据《担保法解释》第100条规定:“以存款单出质的,签发银行核押后又受理挂失并造成存款流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银行未进行核押,且依规已进行了公示,无需承担责任,故D选项错误。C选项错误明显,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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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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