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陪审员王某参加一起案件审判。被告辩护人当庭提出被告有正当防卫和自首情节,公诉人予以否定,提请合议庭不予采信,审判长没有就此进行调查。王某对审判长没有征询合议庭其他成员意见就决定不予调查,在评议时提出异议,但审判长不同意。对此,关于王某可以行使的权力,下列哪
陪审员王某参加一起案件审判。被告辩护人当庭提出被告有正当防卫和自首情节,公诉人予以否定,提请合议庭不予采信,审判长没有就此进行调查。王某对审判长没有征询合议庭其他成员意见就决定不予调查,在评议时提出异议,但审判长不同意。对此,关于王某可以行使的权力,下列哪
admin
2018-03-24
26
问题
陪审员王某参加一起案件审判。被告辩护人当庭提出被告有正当防卫和自首情节,公诉人予以否定,提请合议庭不予采信,审判长没有就此进行调查。王某对审判长没有征询合议庭其他成员意见就决定不予调查,在评议时提出异议,但审判长不同意。对此,关于王某可以行使的权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二35题,单选)
选项
A、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展开调查
B、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C、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D、要求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审判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11条规定,人民陪审员同合议庭其他组成人员意见分歧的,应当将其意见写人笔录,必要时,人民陪审员可以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条规定,人民陪审员同合议庭其他组成人员意见分歧,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人民陪审员提出的要求及理由应当写入评议笔录。结合本题,应当选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5c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张林遗嘱中载明:我去世后,家中三间平房归我妻王珍所有,如我妻今后嫁人,则归我侄子张超所有。张林去世后王珍再婚,张超诉至法院主张平房所有权。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自由是宪法基本权利,该遗嘱所附条件侵犯了王珍的婚姻自由,违反《婚姻法》规定,因此无效,判决张超败诉
实施依法治国方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处理每项工作都要依法依规进行。下列哪一做法违反了上述要求?(2014年卷一第3题,单选)
清乾隆律学家、名幕王又槐对谋杀和故杀的有关论述:(2011年试卷一第18题)①“谋杀者,蓄念于未杀之先;故杀者,起意于殴杀之时。”②“谋杀则定计而行,死者猝不及防、势不能敌,或以金刃,或以毒药,或以他物,或驱赴水火,或伺于隐蔽处所,即时
关于中国古代法律历史地位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试卷一第18题)
秦律明确规定了司法官渎职犯罪的内容。关于秦朝司法官渎职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4年试卷一第16题)
王某恋爱期间承担了男友刘某的开销计20万元。后刘某提出分手,王某要求刘某返还开销费用。经过协商,刘某自愿将该费用转为借款并出具了借条,不久刘某反悔,以不存在真实有效借款关系为由拒绝还款,王某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刘某出具该借条系本人自愿,且并未违反法律强制
根据《宪法》规定,关于全国人大的专门委员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一第26题)
李某因追索工资与所在公司发生争议,遂向律师咨询。该律师提供的下列哪些意见是合法的?(2012年试卷一第71题)
甲法官处理一起伤害赔偿案件,耐心向被告乙解释计算赔偿数额的法律依据,并将最高法院公报发布的已生效同类判决提供乙参考。乙接受甲法官建议,在民事调解书上签字赔偿了原告损失。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一第14题)
随机试题
机体处于应激如创伤、手术、感染等情况下,能量代谢的变化中,错误的是
张某在某市开设了三家名称各异的房地产经纪门店,随着不断发展门店数量已经到15家。后来张某决定:把门店的名称和标志统一、管理统一,名称定为甲经纪机构;大量招聘新员工;在未来10年里,大量兼并其他经纪机构,实现企业规模的快速扩张;建立房地产经纪信息计算机管理系
球罐焊接完后应立即进行焊后热处理,其相对更为重要的目的是为了( )。
X企业由甲、乙、丙3位投资者出资共同组建,注册资本是500万元,甲、乙、丙3位投资者持股比例分别为50%,30%和20%。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甲、乙、丙3位投资者投入资本分别为250万元、150万元和120万元。X企业已如期收到各投资者的款项。则(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人由()来充当。
税收的()是税收的共同原则,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为不同阶级服务。
平时嗓门很大的小强,在回答老师提问时声音却很低,老师批评说:“声音这么小,难道你是蚊子么?”话音刚落,全班哄堂大笑。该老师做法()。
尘埃落定白落梅①在世人眼里,林徽因和梁思成又何尝不是郎才女貌,一起留洋深造,一起用现代科学方法研究中国古代建筑。只是那些爱做梦的青年,始终认为林徽因和徐志摩才是最般配的一对。年少的他们不知道现实有多么
设A是n阶正定矩阵,B是n阶反对称矩阵,则矩阵A—B2是①对称阵,②反对称阵,③可逆阵,④正定阵,四个结论中,正确的个数是()
TheLoveofaRobotCancomputerseverreallybelikeus,andifnot,whynot?Thesimilaritiesareobvious.Wecanbothwo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