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盗窃罪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二16题)

admin2018-06-29  22

问题 关于盗窃罪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二16题)

选项 A、扒窃成立盗窃罪的,以携带凶器为前提
B、扒窃仅限于窃取他人衣服口袋内体积较小的财物
C、扒窃时无论窃取数额大小,即使窃得一张白纸,也成立盗窃罪既遂
D、入户盗窃成立盗窃罪的,既不要求数额较大,也不要求多次盗窃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盗窃罪。本题考查《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264条的修正。根据该条款,盗窃数额较大、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和扒窃,都可以成立盗窃罪。扒窃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扒窃与其他四项内容是并列关系而不是限定关系,扒窃成立盗窃罪无须以其他罪状为前提。因此A项说法错误,D项说法正确。
    扒窃虽然一般表现为即时获取,但并不意味着只能针对体积较小的财物,从公汽货架上偷走他人大件行李的,也是扒窃。所以B项说法错误。
    依照刑法保护法益的目的,扒窃行为成立盗窃罪虽然不需要数额较大,但扒窃的财物应是值得刑法保护的财物,即需要扒窃具有一定客观价值或者使用价值的财物,才应按照犯罪处理。仅窃得一张白纸的,明显危害较小,不值得刑法保护,不应成立盗窃罪。所以C项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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