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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于某晚9时驾驶货车在县城主干道超车时,逆行进入对向车道,撞上乙驾驶的小轿车,乙被卡在车内无法动弹,乙车内黄某当场死亡、胡某受重伤。后查明,乙无驾驶资格,事发时略有超速,且未采取有效制动措施。(事实一) 甲驾车逃逸。急救人员5分钟后赶到现场,胡某因
甲于某晚9时驾驶货车在县城主干道超车时,逆行进入对向车道,撞上乙驾驶的小轿车,乙被卡在车内无法动弹,乙车内黄某当场死亡、胡某受重伤。后查明,乙无驾驶资格,事发时略有超速,且未采取有效制动措施。(事实一) 甲驾车逃逸。急救人员5分钟后赶到现场,胡某因
admin
2017-03-01
39
问题
甲于某晚9时驾驶货车在县城主干道超车时,逆行进入对向车道,撞上乙驾驶的小轿车,乙被卡在车内无法动弹,乙车内黄某当场死亡、胡某受重伤。后查明,乙无驾驶资格,事发时略有超速,且未采取有效制动措施。(事实一)
甲驾车逃逸。急救人员5分钟后赶到现场,胡某因伤势过重被送医院后死亡。(事实二)
交警对乙车进行切割,试图将乙救出。此时,醉酒后的丙(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52mg/100ml)与丁各自驾驶摩托车“飙车”经过此路段。(事实三)
丙发现乙车时紧急刹车,摩托车侧翻,猛烈撞向乙车左前门一侧,丙受重伤。20分钟后,交警将乙抬出车时。发现其已死亡。现无法查明乙被丙撞击前是否已死亡,也无法查明乙被丙撞击前所受创伤是否为致命伤。(事实四)
丁离开现场后,找到无业人员王某,要其假冒飙车者去公安机关投案。(事实五)
王某虽无替丁顶罪的意思,但仍要丁给其5万元酬劳,否则不答应丁的要求,丁只好付钱。王某第二天用该款购买100克海洛因藏在家中,用于自己吸食。5天后,丁被司法机关抓获。(事实六)
请回答(2013年试卷二第86—91题)
关于事实五的定性,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选项
A、丁指使王某作伪证,构成妨害作证罪的教唆犯
B、丁构成包庇罪的教唆犯
C、丁的教唆行为属于教唆未遂,应以未遂犯追究刑事责任
D、对丁的妨害作证行为与包庇行为应从一重罪处罚
答案
A,B,C,D
解析
犯罪的人自己窝藏、逃匿的,因为缺乏期待可能性,而不能成立本罪。问题是,犯罪的人教唆他人对自己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时,是否成立本罪?共犯成立说认为,在这种情况下,犯罪人与窝藏、包庇者成立共犯。其理由是,刑法不处罚犯罪人自身的隐藏、逃匿行为,是因为没有期待可能性;但教唆他人窝藏、包庇自己,则使他人卷人了犯罪,也不缺乏期待可能性,故成立犯罪。共犯否认说认为,在犯罪的人自己窝藏、逃匿并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教唆他人对自己实施这种行为的,也不应成立犯罪。共犯否认说更为合理。所以,丁教唆王某做伪证包庇自己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故,选项A、B错误。
由于丁的教唆行为本身并不构成犯罪,所以无论教唆既遂还是未遂,丁都不构成犯罪。所以选项C错误。
丁既不构成妨害作证罪,也不构成包庇罪,所以选项D错误。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D。
陷阱点拨:本题的核心考点是犯罪嫌疑人请人包庇自己是否构成犯罪。由于犯罪嫌疑人本人不如实供述、窝藏、逃匿等行为都不单独成立新的犯罪(理论上认为这种行为缺乏期待可能性),所以丁指使王某包庇自己并不构成犯罪。那么四个选项就都是错误的。对于丁来说,这种行为相当于教唆别人从事一个合法行为,所以他自己不构成包庇罪。但是,如果王某接受教唆并实施,由于王某对犯包庇罪具有期待可能性,所以王某是成立包庇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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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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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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