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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15周岁)求乙(16周岁)为其抢夺作接应,乙同意。某夜,甲抢夺被害人的手提包(内有1万元现金),将包扔给乙,然后吸引被害人跑开。乙害怕坐牢,将包扔在草丛中,独自离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2年卷二第9题)
甲(15周岁)求乙(16周岁)为其抢夺作接应,乙同意。某夜,甲抢夺被害人的手提包(内有1万元现金),将包扔给乙,然后吸引被害人跑开。乙害怕坐牢,将包扔在草丛中,独自离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2年卷二第9题)
admin
2017-03-01
25
问题
甲(15周岁)求乙(16周岁)为其抢夺作接应,乙同意。某夜,甲抢夺被害人的手提包(内有1万元现金),将包扔给乙,然后吸引被害人跑开。乙害怕坐牢,将包扔在草丛中,独自离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2年卷二第9题)
选项
A、甲不满16周岁,不构成抢夺罪
B、甲与乙构成抢夺罪的共犯
C、乙不构成抢夺罪的间接正犯
D、乙成立抢夺罪的中止犯
答案
D
解析
(1)甲、乙二人都实施了抢夺的不法行为,且甲的犯意系其本人制造,而非乙制造,乙对甲没有支配、利用。故而甲、乙二人构成抢夺罪的共同犯罪(共同不法),选项B正确,选项C也正确。(2)分则中构成某具体罪名,要求不法、责任两个要件都具备。甲不满16周岁,虽实施不法行为,但对抢夺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故而不构成抢夺罪,A选项正确。(3)甲、乙二人已取得财物,应当认定为既遂。既遂之后扔包的行为,不认定为中止。故D选项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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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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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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