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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合同的相对性。(2012年一法专一第36题)
试论合同的相对性。(2012年一法专一第36题)
admin
2019-05-29
31
问题
试论合同的相对性。(2012年一法专一第36题)
选项
答案
合同的相对性,是指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基于合同向另一方提出请求,不能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也不能擅自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义务。 合同的相对性具体体现在: (1)主体相对性 即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具体的说,由于合同关系是仅在特定人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因此只有合同关系当事人之间才能相互提出请求,非合同关系当事人,没有发生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人不能依据合同向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出诉讼。另外,合同一方当事人只能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和提起诉讼,而不能向与合同无关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及诉讼。 (2)内容相对性 即指除法律、合同另有规定以外,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并承担该合同规定的义务,当事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更不负担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在双方合同中,还表现为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权利义务相互对应,互为因果,权利人的权利须依赖于义务人履行义务的行为才能实现。从合同内容的相对性可以引申出几个具体规则。一是合同赋予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原则上并不及于第三人,合同规定由当事人承担的义务,一般也不能对第三人产生拘束力。二是合同当事人无权为他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三是合同权利与义务主要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力,法律的特殊规定即为合同的相对性原则的例外,如买卖不破租赁、预告登记等制度。 (3)责任相对性 违反合同的责任的相对性的内容包含三个方面:第一,违约当事人应对因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违约后果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能将责任推卸给他人。第二,在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债务不能履行的情况下,债务人仍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在承担违约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债务人为第三人的行为负责,既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体现,也是保护债权人利益所必需的。第三,债务人只能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应向国家或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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