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于2010年找邻居代其书写了遗嘱并依法进行了公证,内容是将房屋交由大儿子乙继承。后甲又分别于2012年、2013年亲自书写了两份遗嘱,内容分别是将房屋交由二儿子丙、小女儿丁继承。后甲于2014年死亡,关于该房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甲于2010年找邻居代其书写了遗嘱并依法进行了公证,内容是将房屋交由大儿子乙继承。后甲又分别于2012年、2013年亲自书写了两份遗嘱,内容分别是将房屋交由二儿子丙、小女儿丁继承。后甲于2014年死亡,关于该房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8-05-25
51
问题
甲于2010年找邻居代其书写了遗嘱并依法进行了公证,内容是将房屋交由大儿子乙继承。后甲又分别于2012年、2013年亲自书写了两份遗嘱,内容分别是将房屋交由二儿子丙、小女儿丁继承。后甲于2014年死亡,关于该房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房屋应当由乙继承
B、房屋应当由丙继承
C、房屋应当由丁继承
D、房屋应当由乙丙丁共同继承
答案
A
解析
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不能改变公证遗嘱的效力,虽然甲亲自书写的遗嘱在公证遗嘱之后,但仍不能替代公证遗嘱的效力,对该房屋处置时,应当以公证遗嘱为准,即房屋应当由乙继承。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7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收养法规定,收养关系成立的形式条件是()。
《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试举例分析发生本条规定情形的原因。
特定物买卖合同中,负有后履行义务的出让方故意将特定物毁损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则受让方可以主张()。
《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如何理解本罪客观方面的行为?
在共同犯罪中,如果各行为人所触犯的罪名不同,则不可能成立共同犯罪。
崔某身穿警服,冒充交通民警,乘坐何某的出租车。车行至市郊时,崔某持假枪抢走何某人民币1500元,将何某一脚踹出车外,使何某身受重伤,崔某趁机将车开走。本案中属于抢劫罪法定加重情节的有哪些?()
《物权法》第208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依法被指定的枪支制造企业,在境内非法销售本企业制造的、射击精度不合格的枪支。该行为构成()。
(2013年真题)简述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区别。
随机试题
以下哪个药物含有α-羟基酮结构,与碱性酒石酸铜作用生成氧化亚铜橙红色沉淀
对每一个质量特性或问题,逐层深入排查可能原因的工程量统计方法是()。
股东是公司财产的所有人,享有种种权利,可以对公司的财产直接支配处理。()
下列有关流动性监管核心指标的计算公式,正确的是()。
甲公司是上海一家集团企业,其核心业务为批发外国高级品牌的休闲服及内衣。其他业务包括代理世界各地不同品牌的化妆品、手表和鞋。最近,甲公司购入了在国内拥有五家玩具连锁分店的乙公司,并与丙公司签订战略联盟协议参与餐饮业务。为配合甲公司的总体战略实施,甲公司可以选
下面各组成语中,加下划线的意义四个都不相同的一组是:
甲、乙两人就“人的有意识的活动是否都是有目的的”这一论题展开辩论。甲认为,人有意识的活动都是有目的的,乙持相反的观点。为证明自己观点的正确性,乙说:“我现在就可以有意识却无目的地举起我的手。”乙的证明犯了下述哪项错误?
A、 B、 C、 D、 B
要求当鼠标在图片框Picturel中移动时,立即在图片中显示鼠标的位置坐标。下面能正确实现上述功能的事件过程是()。
计算机网络是一个()。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