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第六至十八条对经济制度作了专门规定。关于《宪法修正案》就我国经济制度规定所作的修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2016-09-14  27

问题 我国宪法第六至十八条对经济制度作了专门规定。关于《宪法修正案》就我国经济制度规定所作的修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B、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C、除第九、十二、十八条外,其他各条都进行过修改
D、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答案B,C,D

解析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虽然是1999年《宪法修正案》第13条的内容,但不属于经济制度,A选项错误。1993年《宪法修正案》第7条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B选项正确。宪法第6至18条中,1988年《宪法修正案》对第10、11条进行了修改,1993年《宪法修正案》对第7、8、15、16、17条进行了修改,1999年《宪法修正案》对第6、8、11条进行了修改,2004年《宪法修正案》对第10、11、13、14条进行了修改,除第9、12、18条外,其他各条都进行过修改,C选项正确。1999年《宪法修正案》第15条规定,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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