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婚后不久即前往国外工作,其妻乙在分居多年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委托其兄丙代理诉讼,丙曾服刑10个月。甲得知后回国,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丁代理诉讼。甲在电话中授权丁全权处理,并阐述自己对财产分割的意见,丁在法庭上口头转述了甲的意见。结合案情,下列说法正确的

admin2014-11-25  24

问题 甲婚后不久即前往国外工作,其妻乙在分居多年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委托其兄丙代理诉讼,丙曾服刑10个月。甲得知后回国,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丁代理诉讼。甲在电话中授权丁全权处理,并阐述自己对财产分割的意见,丁在法庭上口头转述了甲的意见。结合案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乙可以委托曾经服过刑的丙代理诉讼
B、律师丁可以代为放弃诉讼请求
C、甲在电话中委托丁全权代理,该授权产生全权委托的效力
D、由于丁在法庭上已经转述了甲对案件的处理意见,甲无须再提交书面意见

答案A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68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因此,受过刑罚处罚的人并不必然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故A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59条第1款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民诉意见》第69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全权委托应该进行书面的具体授权,电话授权没有全权委托的效力,律师丁自然没有权利代为放弃诉讼请求,故BC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除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因此,甲必须出具书面意见,而不能由代理人丁口头转述,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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