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克尔,系德国人,2004年9月10日在酒吧喝酒,与人相殴,将一男子打成重伤。某市公安局对其进行侦查后,认为应该将其逮捕,于是报市检察院批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dmin2014-07-03  37

问题 迈克尔,系德国人,2004年9月10日在酒吧喝酒,与人相殴,将一男子打成重伤。某市公安局对其进行侦查后,认为应该将其逮捕,于是报市检察院批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该市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准的决定
B、该市人民检察院上报省检察院,该省检察院作出批准的决定
C、该市检察院上报最高人民检察院,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准的决定
D、该市人民检察院上报省检察院,该省检察院上报最高人民检察院,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准的决定

答案2

解析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舛条:“外国人、无国籍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案件或者涉及国与国之间政治、外交关系的案件以及在适用法律上确有疑难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出意见,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征求外交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直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外国人、无国籍人涉嫌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犯罪的案件,由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出意见,报省级人民检察院审查。省级人民检察院经征求同级政府外事部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同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直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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