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称高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本公司公款320万元。侦查机关在侦查中发现,高某有存款380万元,利用侵占的公款购买的汽车1部和住房1套,还发现高某私藏军用子弹120发。公安机关对于上述财物、物品所做的下列哪种处理是错误的?(2006—卷二—3
甲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称高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本公司公款320万元。侦查机关在侦查中发现,高某有存款380万元,利用侵占的公款购买的汽车1部和住房1套,还发现高某私藏军用子弹120发。公安机关对于上述财物、物品所做的下列哪种处理是错误的?(2006—卷二—3
admin
2014-02-25
20
问题
甲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称高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本公司公款320万元。侦查机关在侦查中发现,高某有存款380万元,利用侵占的公款购买的汽车1部和住房1套,还发现高某私藏军用子弹120发。公安机关对于上述财物、物品所做的下列哪种处理是错误的?(2006—卷二—32,单)
选项
A、扣押汽车1部
B、查封住房1套
C、扣押子弹120发
D、冻结存款380万元
答案
D
解析
扣押物证,是指侦查机关依法强行提取、留置和封存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文件的一种侦查行为。
①《刑事诉讼法》第139条规定: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具体到本案中,汽车和住房都是高某利用侵占的公款购买,属于可以证明高某犯有职务侵占罪的证据,因此予以扣押和查封,A、B两项的做法正确,不当选。
②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有严格的规定,依据《刑法》第128条第1款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可见,法律明令禁止普通公民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因此C项做法正确,不当选。
③甲公司报案称其被侵占的公款是320万,其中一部分已用于购买汽车和住房而被扣押、查封。在此情形下再冻结高某存款380万,无论在性质上还是数量上都超出了被害人报案的限度,故D项是一种错误的处理方式,应选。本题答案为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s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因与乙共同盗窃而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由于甲家庭生活困难,父母和妻子均无任何收入,全家的生活全靠他一个人支撑,故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甲可以取保候审。那么,下列选项中可以作为甲的保证人的是:
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I护原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下列对共同犯罪的判断,哪些是错误的?
下列关于假释的说法正确的是()。
“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杜会就没有宪法”的论断是由下列哪一部宪法文件予以明文规定的?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本案中范某迫使王某交出手表的行为:本案中范某的行为应当依()的原则来处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肖某向乡政府提出农村宅基地用地申请。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肖某收到批件后,不满批件所核定的面积。下列哪些选项的说法错误?
在一起绑架案中,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童某实施逮捕,于是向人民检察院提交了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最终批准了逮捕。在本案中,对逮捕童某的决定负有证明责任的有:()
随机试题
患者,女性,53岁。因反复呕吐4天入院。血清钠116mmol/L,脉搏120次/分,血压70/50mmHg。应诊断为
月经过多的定义错误的是
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允许有承重和装修两层作业,设计时,它的总施工荷载标准值应为()kN。
关于生命表的作用,下面说法错误的是()。
根据营运资金管理理论,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应收账款成本内容的是( )。
甲将原值28万元的房产评估作价30万元(不含增值税)投资乙企业,乙企业办理产权登记后又将该房产以40万元(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售予丙企业,当地契税税率3%,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拉萨“3.14”事件、新疆“7.5”事件,表明我国反分裂反恐斗争形势严峻。为此应当()。
表格中甲队的二分球命中率一栏应填( )。如果甲队失误比乙队多50%,那么乙队失误次数为( )。
有如下程序段inta=14,b=15,x;charc=’A’;x=(a&&b)&&(c<’b’);执行该程序段后,x的值为
(1)StephenBrownhas"alwaysbeenfascinatedwiththeideaofaworld’sfair."MarySchnackisabusinesswomanhopingtomakec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