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真题)某公司会计甲,因欠下赌债,产生了占有单位资金的念头。甲偷配了一把由财务部经理保管的、存放现金的铁皮柜的钥匙。在公司发放工资之日,甲趁财务部无人,用偷配的钥匙打开铁皮柜,取走了工资款20万元,携款回老家。财务部经理发现工资款不见了,遂向公安

admin2018-05-15  40

问题 (2013年真题)某公司会计甲,因欠下赌债,产生了占有单位资金的念头。甲偷配了一把由财务部经理保管的、存放现金的铁皮柜的钥匙。在公司发放工资之日,甲趁财务部无人,用偷配的钥匙打开铁皮柜,取走了工资款20万元,携款回老家。财务部经理发现工资款不见了,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甲回家后,经家人劝说,返回公司,将20万元工资款交给董事长并表示歉意。之后,在董事长的陪同下,甲到派出所供述了上述事实,同时反映某宾馆内经常有人聚赌。公安机关根据甲提供的线索,捣毁了设于该宾馆的赌场,缴获赌资30万元,并抓获数十名涉赌人员。之后,检察机关以贪污罪对甲提起公诉,被告人辩称其行为属于职务侵占罪,法院判决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并分别说明理由:
甲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选项

答案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 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本题中甲为某公司会计,并没有标明是国有公司,因此不构成贪污罪。 只有行为人利用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对单位财物的一定权限而实施的侵占行为,才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实施的侵占单位财物的犯罪,因而应当认定为职务侵占罪。“甲偷配了一把由财务部经理保管的、存放现金的铁皮柜的钥匙”属于利用工作便利而非职务便利,因此不构成职务侵占罪,而构成盗窃罪。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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