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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在离家不远的一偏僻处发现自己的女友正在遭受两男青年丙和丁的挑逗侮辱,便前去呵斥,但遭丙、丁的殴打,甲被迫还手。在对打时,一便衣警察戊路过,见状即抓住甲的左肩,但未表明其警察身份。甲误认为戊是对方的帮凶,便掏出匕首朝戊右臂刺去,造成戊轻伤。甲见状逃跑。本案
甲在离家不远的一偏僻处发现自己的女友正在遭受两男青年丙和丁的挑逗侮辱,便前去呵斥,但遭丙、丁的殴打,甲被迫还手。在对打时,一便衣警察戊路过,见状即抓住甲的左肩,但未表明其警察身份。甲误认为戊是对方的帮凶,便掏出匕首朝戊右臂刺去,造成戊轻伤。甲见状逃跑。本案
admin
2014-11-19
27
问题
甲在离家不远的一偏僻处发现自己的女友正在遭受两男青年丙和丁的挑逗侮辱,便前去呵斥,但遭丙、丁的殴打,甲被迫还手。在对打时,一便衣警察戊路过,见状即抓住甲的左肩,但未表明其警察身份。甲误认为戊是对方的帮凶,便掏出匕首朝戊右臂刺去,造成戊轻伤。甲见状逃跑。本案中关于甲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对丙、丁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B、甲对丙、丁的行为是相互不法侵害,不属于正当防卫
C、甲对戊的行为是假想防卫
D、甲对戊的行为构成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答案
A,C
解析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实施侵害的人所采取的合理的防卫行为。假想防卫是指事实上不存在不法侵害,行为人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而对臆想中的侵害者进行防卫。本题中,甲为了女友的合法权益免遭损害而对丙、丁进行还击,属于正当防卫。便衣警察戊突然前去制止甲,又未表明警察身份,甲误以为戊是丙、丁的同伙而将其刺成轻伤,属于假想防卫。由于甲当时在情急下不可能预见戊是警察,所以其主观上不具有过失,而且也只造成了轻伤的结果,所以不负刑事责任。故正确答案为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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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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