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甲公司在日本登记一个分支机构,但此分支机构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国,后来分支机构的股东就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发生分歧,诉至中国法院。则应该适用:( )

admin2016-01-28  25

问题 美国甲公司在日本登记一个分支机构,但此分支机构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国,后来分支机构的股东就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发生分歧,诉至中国法院。则应该适用:(    )

选项 A、美国的法律
B、日本的法律
C、中国的法律,因为中国为主营业地
D、中国的法律,因为中国为法院所在地

答案C

解析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第14条规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主营业地。”故应该选择此分支机构的经常居所在法律,即中国的法律。因此,正确答案为C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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