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以徐某经营的录像厅涉嫌播放淫秽录像为由,将录像带、一台VCD机和一台彩色电视机扣押,对徐某作出罚款500元的决定。徐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后,公安局向法院提交了有关录像带的鉴定结论。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dmin2014-02-27  21

问题 公安局以徐某经营的录像厅涉嫌播放淫秽录像为由,将录像带、一台VCD机和一台彩色电视机扣押,对徐某作出罚款500元的决定。徐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后,公安局向法院提交了有关录像带的鉴定结论。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A、该鉴定结论中应当载明鉴定所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
B、徐某认为鉴定结论有误口头申请重新鉴定,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C、徐某要求鉴定人出庭接受询问,除有正当事由外鉴定人应当出庭
D、徐某证明鉴定结论内容不完整,人民法院应不予采纳

答案A,C,D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14条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1条第1款(六)项的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在行政程序中采用的鉴定结论,应当载明委托人和委托鉴定的事项、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鉴定部门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并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因此A项的表述是正确的。第29条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有证据或者有正当理由表明被告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鉴定结论可能有错误,在举证期限内书面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可见,B项中的“口头申请重新鉴定”是不正确的。第47条规定,当事人要求鉴定人出庭接受询问的,鉴定人应当出庭。鉴定人因正当事由不能出庭的。经法庭准许,可以不出庭,由当事人对其书面鉴定结论进行质证。所以C项是正确的。第62条规定:对被告在行政程序中采纳的鉴定结论,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一)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格;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三)鉴定结论错误、不明确或者内容不完整。根据上述规定,D项也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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