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刑事审判原则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admin2014-10-17  25

问题 下列关于刑事审判原则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选项 A、法庭审理被告人甲故意伤害一案,被告人的母亲(精神病人)可以旁听本案审理
B、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人不得旁听
C、合议庭人员不得更换
D、法官应当亲自在法庭上听取当事人陈述

答案D

解析 《刑诉解释》第187条规定,精神病人、醉酒的人、未经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宜旁听的人不得旁听案件审理。故A错误。《刑诉解释》第186条第3款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人不得旁听,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B的说法过于绝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除因回避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案件审理外,不得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更换。故c错误。刑事审判直接言词原则是指,法官必须在法庭上亲自听取被告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陈述,案件事实和证据必须以口头的方式向法庭提出,调查证据以口头辩论、质证、辨认方式进行。D是直接言词原则的表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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