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三—68,多)

admin2017-03-14  23

问题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三—68,多)

选项 A、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依法终止上市交易   
B、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满12个月以后可以转让   
C、收购期限届满,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D、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与被收购公司合并,并将该公司解散的,被解散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购人依法更换   

答案A,B,C,D

解析 《证券法》第97条规定: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企业形式。因此,A、C两项正确。   
《证券法》第98条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月内不得转让。据此,B项正确。   
《证券法》第99条规定: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与被收购公司合并,并将该公司解散的,被解散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购人依法更换。    由此可知,D项为《证券法》第99条原文,当然正确。本题答案为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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