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三—68,多)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三—68,多)
admin
2017-03-14
23
问题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三—68,多)
选项
A、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依法终止上市交易
B、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满12个月以后可以转让
C、收购期限届满,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D、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与被收购公司合并,并将该公司解散的,被解散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购人依法更换
答案
A,B,C,D
解析
《证券法》第97条规定: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企业形式。因此,A、C两项正确。
《证券法》第98条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月内不得转让。据此,B项正确。
《证券法》第99条规定: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与被收购公司合并,并将该公司解散的,被解散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购人依法更换。 由此可知,D项为《证券法》第99条原文,当然正确。本题答案为A、B、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6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欲出卖自己的一套位于海淀区学院路的商品房,由于自己工作十分紧张,没有时间,遂与乙订立了居间合同,由乙代为寻找买主。关于这个居间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公司诉乙公司侵权一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之后,甲公司新发现一重要证据,遂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后,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在此情况下,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刁某将自有轿车向保险公司投保,其保险合同中含有自燃险险种。一日,该车在行驶中起火,刁某情急之下将一农户晾在公路旁的棉被打湿灭火,但车辆仍有部分损失,棉被也被烧坏。保险公司对下列哪些费用应承担赔付责任?()
下列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地人民法院在审理楚某诉赵某一案中,审判员甲、乙和人民陪审员丙组成合议庭,丁系本案书记员,戊是赵某一方提供的证人。下列选项中人民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
甲委托乙购买一套机械设备,但要求以乙的名义签订合同,乙同意,遂与丙签订了设备购买合同。后由于甲的原因,乙不能按时向丙支付设备款。在乙向丙说明了自己是受甲委托向丙购买机械设备后,关于丙的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三2008年真题试卷第3题题)
某商店老板甲要派两个雇员去采购货物,但是临时人手不够,只有乙可以派去,乙的弟弟丙刚好在场,看任务也很简单,便主动提出义务帮忙,甲也没有提出反对,乙、丙一同上路,在途中发生车祸。乙、丙被丁驾车撞伤,经鉴定丁承担主要责任。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随机试题
“血痹虚劳篇”中“脉大为劳”,其机理是
生化汤除活血化瘀,止痛外,还具有的功用是
企业建立会计电算化系统,首先要做的工作是()。
输入种用大中家畜的,应当在国家质检总局设立的动物隔离检疫场所隔离30天;输入其他动物的,应当在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指定的动物隔离检疫场所隔离检疫45天。( )
证券投资基金在()被称为证券投资信托基金。
2010年8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新建普通住宅一幢,取得收入5000万元,转让环节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合计275万元。该公司为取得该住宅地的土地使用权支付地价款和有关税费20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1000万元,利息支出100万元(能够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
舌尖现象:在问题解决过程中通常会遇见的体验是所谓的“舌尖现象”,这是一种“几乎就有了”的感受,答案就在嘴边,我们能够清晰地感觉到,却没有办法把它说出口,或加以具体的描述。这是因为大脑对记忆内容的暂时性抑制所造成的,这种抑制受多方面因素影响。根据上述定义,以
人民币:CNY:中国
Stellaheldhergroundagainstseveralattemptsto______herassecretaryoftheclub.
A、TheComputerCenter.B、Thelibrary.C、Thephotocopyingfacilities.D、Thelecturerooms.AWhatfacilitiesaresatisfactoryto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