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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关于诉的分类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第37题)
关于诉的分类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第37题)
admin
2014-12-04
50
问题
关于诉的分类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第37题)
选项
A、孙某向法院申请确认其妻无民事行为能力,属于确认之诉
B、周某向法院申请宣告自己与吴某的婚姻无效,属于变更之诉
C、张某在与王某协议离婚后,又向法院起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属于给付之诉
D、赵某代理女儿向法院诉请前妻将抚养费从每月1000元增加为2000元,属于给付之诉
答案
C
解析
申请法院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属于非讼事件,不涉及诉的种类的运用,因此,选项A是不正确的。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属于非讼事件,不涉及诉的种类的运用,因此,选项B是不正确的。张某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属于要求义务人履行义务实现其权利的请求,属于给付之诉,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选项D将抚养费从每月1000元增加为2000元属于当事人在诉讼中增加诉讼请求,不涉及诉的种类的运用,因此,选项D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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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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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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