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罪,具有( )情节的,从重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罪,具有( )情节的,从重处罚。
admin
2021-09-20
41
问题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罪,具有( )情节的,从重处罚。
选项
A、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
B、犯诬告陷害罪的
C、犯刑讯逼供罪的
D、犯贪污罪的
答案
A,B
解析
根据刑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诬告陷害罪的,应当从重处罚。犯刑讯逼供罪致人重伤或死亡,要按照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但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刑讯逼供罪本身不需要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贪污罪的,没有规定要从重处罚。所以,应当选A、B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pL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有的人认为:“事实婚姻属于无效婚姻”,试用婚姻法原理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物权法》第28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第30
《物权法》第28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第30
有的学生说:“市场交易存在风险,造成损失责任自负,不得撤销。”试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两人以上共同犯罪是共同犯罪。
请对“犯罪行为只有造成法定的危害结果,才构成既遂”进行辨析。
(2014年多选41)对于下列毒品犯罪,我国可按照普遍管辖原则行使刑事管辖权的有()。
下列选项中,物权变动的情形包括()。
2000年3月1日,甲因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逃往外地,甲又因在2009年9月7日犯抢劫罪,于2010年6月7日被抓获,甲所犯盗窃罪的追诉期限()(2013年一专一第8题)
刑法第397条第1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2015年一专一第57题)请分析:
随机试题
腰椎椎管狭窄时,腰椎椎管前后径应小于
周某2002年创作完成一部司法考试辅导书,但是2003年1月该书被某出版社违法再版,周某向该出版社主张权利未果,遂决定提起侵犯著作权之诉,下列对于该案的管辖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建筑基地的高程应根据()确定。
下列关于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规范的表述,正确的是()。
关于不动产投资类型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消,但抵消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课外活动的基本特点是()。
甲出售一批奶牛给乙,双方约定,甲于2007年11月4日在其养牛场向乙交付奶牛,乙于1个月后向甲付款。一个月后,乙没有付款,而甲也忙于其他事物无暇顾及。2009年7月4日甲因车祸受伤成了植物人,因对由谁担任其监护人发生争议,迟至2009年8月4日才确定由丙担
IEEE802标准规定了()层次。
下列描述中正确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