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盗窃犯丁(另案处理)多次去甲开的个体餐馆吃饭,彼此之间相处较好。2007年11月某日,丁在甲家对甲说:“今天晚上我去城南一家商场拿点东西,到时先放你家,也给你一半。”甲表示同意,说:“我家晚上大门虚关一扇,到时候你直接进来就行了。”次日凌晨3时许,丁与另一
盗窃犯丁(另案处理)多次去甲开的个体餐馆吃饭,彼此之间相处较好。2007年11月某日,丁在甲家对甲说:“今天晚上我去城南一家商场拿点东西,到时先放你家,也给你一半。”甲表示同意,说:“我家晚上大门虚关一扇,到时候你直接进来就行了。”次日凌晨3时许,丁与另一
admin
2019-05-21
25
问题
盗窃犯丁(另案处理)多次去甲开的个体餐馆吃饭,彼此之间相处较好。2007年11月某日,丁在甲家对甲说:“今天晚上我去城南一家商场拿点东西,到时先放你家,也给你一半。”甲表示同意,说:“我家晚上大门虚关一扇,到时候你直接进来就行了。”次日凌晨3时许,丁与另一盗窃团伙把盗窃来的价值3万元的赃物带到甲家,此时甲的妻子乙正好也在,于是甲把情况告诉了妻子乙。在甲、乙二人的指引下,丁与另一盗窃同伙隐匿好赃物。两天后,盗窃犯丁被抓获,甲、乙闻讯后心中害怕,于是急忙找来朋友丙,请丙帮忙把赃物转移并低价卖掉,得利2万余元。后因知情人举报,为争取主动,甲、乙赶在公安机关传讯之前,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但甲只供述了自己窝藏、销售赃物的事实,对丁的犯罪事实不予交代。而乙则除了供述自己的所有罪行外,还举报了丙和丁的犯罪事实。
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甲构成何罪?甲是否有自首情节?为什么?
选项
答案
①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甲在盗窃犯丁盗窃财物前,同意提供场所隐匿赃物,主观上是明知,属于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在客观上,丁盗窃后,甲积极配合,晚上留门,共同隐匿赃物。在丁被抓获后,甲又偷偷将赃物转移、销售,其行为表面上看仅是窝赃、销赃,而实质上属于事前通谋的共同盗窃行为,因而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是盗窃犯丁的同案共犯。 ②甲的行为不构成自首。根据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共同犯罪人成立自首,除了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外,还必须如实供述其所知道的同案犯共同犯罪的事实,否则不构成自首。甲虽然供述了自己窝藏、销售赃物的事实,但并没有交代同案犯丁的犯罪事实,因此不构成自首。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N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在纸手帕等产品上注册了“玫瑰花”文字及图形商标。下列哪些行为未经许可构成侵权()
我国《物权法》规定的占有的保护方式包括()
关于合同的解除,说法正确的有
下列担保方式中属于约定担保的是()。
甲无票乘坐公交车被发现,司乘人员将其控制在车内至终点站,令甲在调度室反省4小时。司乘人员的此种行为属于()。(2010年真题)
某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一份由旅行社提供的旅游合同。在该合同履行过程中,旅行社和旅游者对合同中“名胜古迹”含义的理解发生分歧。旅游者认为某建筑属于名胜古迹,旅行社应当安排游览,而旅行社持相反观点。根据合同法规定,对此条款的解释应按照()。(2009年单
(2005年真题)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有一次签订合同时,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当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的产品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直流电机交货。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违反了
(2011年真题)2007年11月4日,甲不慎将皮包遗失,包内装有刚购买的附有发票的相机一部和已经使用半年的笔记本电脑一台。乙拾得该皮包后,将相机卖给了旧货商店;电脑在不久后丢失,被丙拾得。2007年12月2日,丁从旧货商店以市价购得此相机。甲于2007年
甲将一栋楼房出租给乙,租期3年。1年后,甲向丙借款100万元,期限为1年,以该楼房作为抵押物并办妥相关抵押登记手续。借款期限届满,甲无力偿还债务,丙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拍卖该栋楼房以实现抵押权,并主张优先购买权。乙得知后也主张优先购买权,经评估,该栋楼房价值
(2013年真题)2010年3月15日,甲与乙达成买卖协议,约定甲向乙出售孤本线装古书一套(该套书分为上中下三卷),价款15万元,双方应于同年8月9日同时履行。2010年5月30日,甲在搬家过程中不慎将该套书的中卷本丢失。甲第二天在报纸上刊登寻物启事,称归
随机试题
此时证属()治疗方剂宜选()
甲亢患者不宜进食
有关互联网出版的特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以下属于对被审计单位性质的了解内容的有()。
客观上有可能将犯罪继续进行下去,而行为人误认为不能,因而停止犯罪行为的,应当认定为()。
西欧中世纪教育的典型特征是()。
《刑法》第125条第1款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第128条第1款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
函数f(x)=x22x在x=0处的竹阶导数f(n)(0)=________.
设备驱动程序是直接与()打交道的软件。
Thepicnics,speeches,andparadesoftoday’sLaborDaywereallpartofthecelebration,heldinNewYorkCityin1882.Itsp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