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
admin
2019-05-29
35
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2017年一专一第57题)
请分析:
本条中的“因逃逸致人死亡”如何理解?
选项
答案
对本条中“因逃逸致人死亡”应理解为: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虽然逃逸了,但其逃逸行为并未导致被害人“因无人救助而死亡”,则不构成“因逃逸致人死亡”。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z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以对乙公司的应收账款为质押向丙银行贷款,后甲公司和乙公司合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简述破坏选举罪的构成要件。
知名慈善活动者陈某与大学生甲达成协议,由陈某全额资助甲完成学业,因此甲未申请助学贷款。当甲大三时,陈某破产,无力继续资助。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下列选项中,属于量刑制度的是()
红太阳贸易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含钢铁,且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签订500万元以上合同需要经董事会批准。董事长甲未经董事会批准与乙签订了价值1000万元的钢铁采购合同,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简述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实体条件。
简述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
甲因走私武器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5年;因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因犯骗取出口退税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万元;因招摇撞骗罪被判处管制1年。关于数罪并罚,下列符合《刑法》规定的
盗窃枪支、弹药罪中的枪支、弹药,属于()
随机试题
枕大孔疝可以造成()
子宫内膜异位症引起的月经失调,主要表现为
属于寒淫证临床表现的是
背景资料:A公司承建B港某码头项目,部分工程分包给C公司、D公司,工程由E设计院设计,G监理公司监理。由()对该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切块分包合同方式按发包方式,可分为平行发包和()。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当市场利率上升时,债券价格也上升。()
我国的《教师法》颁布于()。
某经济学大师在对“看不见的手”的分析中提到:“……他经常是通过追求个人利益无意中为社会增加了福利,而且比他在有意为社会增加的时候说得更有意义。”这句话向我们表明了()。
以下程序的功能是:将输入的正整数按逆序输出。例如:若输入135则输出531。请填空。#include<stdio.h>main(){intn,s;printf("Enteranumber:");scanf("%d",&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