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王某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罚执行1年以后。王某以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请根据本案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王某:( )
王某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罚执行1年以后。王某以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请根据本案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王某:( )
admin
2017-03-03
29
问题
王某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罚执行1年以后。王某以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请根据本案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王某:( )
选项
A、应当由王某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执行,对其严格管理监督
B、应当由王某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对其严格管理监督
C、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如果刑期已满,王某不必再被收监
D、监外执行的期间应当计人刑期
答案
A,C,D
解析
本题考查暂予监外执行的收监。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7条的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所以当刑期已满,则不必收监。第258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m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有关“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说法不正确?
阿雄租住了H市甲、乙、丙共有的房屋,后阿雄因为调到L市工作,不再租用此房。2013年1月甲和乙将阿雄诉至法院,要求阿雄支付拖欠的租金并要求阿雄支付欠付租金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阿雄辩称自己自工作调离H市后就不再租用此房,也已向出租人明确表示了不再租住的意思。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下列在我国法院审理的涉外民事案件,应该适用我国法律处理或审判的有: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逾期未还,乙银行起诉。法院判决甲公司向乙银行偿还本息合计300万元。判决生效后,甲公司拒不履行,法院遂根据乙银行的申请,在强制执行中扣押了甲公司存放在丙公司仓库中的钢材100吨。丁公司闻讯赶来,提出执行异议对钢材主张权利。执行法院经审查
甲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追诉和审判,委托律师乙辩护,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某甲诉某乙离婚一案,诉讼过程中某甲申请撤诉,法院于2010年2月2日裁定准许。根据下列假设的情况,法院对哪一起诉不应受理?
张某于2012年6月加入一专营汽车修理业务的普通合伙企业,张某的出资为人民币10万元。此外,张某擅长汽车修理技术,其他合伙人同意将其技术也折合成一定比例的出资。因张某与其他合伙人关系熟稔,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利润分配方案。大家决定分红时再协商。2012年7月,
甲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有一技术难题始终无法解决,遂向乙公司提供材料,希望乙公司能提出评估意见,如评估的结果表明这一难题是无法逾越的,甲将放弃这个计划,继而开发别的市场。乙经过科学的分析得出结论,此问题目前将无法解决。甲应该放弃自己原来的市场计划。甲经过比较,采
张三有一只手表在旅游期间遗失,另一游客李四拾得后以市价卖给王五,王五又赠给自己的女友。两年半前张三已得知上述事实,期间曾经向李四主张过赔偿损失,但未果。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甲公司持有乙上市公司30%的股份,现欲继续收购乙公司的股份,遂发出收购要约。甲公司发出的下列收购要约,哪些内容是合法的?
随机试题
某项目建设期总投资为1500万元,建设期2年,第2年计划投资40%,年价格上涨率为3%,则第2年的涨价预备费是()万元。
工程项目设计质量管理中的设计策划要形成文件,文件通常以项目()的形式编制。
李明打算在15年内,每年向退休账户里供款用来购买年金,这笔年金将在每年提供50000元的退休收入,并持续25年。假设贴现率是8%,他需要每年向退休账户里存款( )元达到他的退休目标。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倡导的学习方式是自主学习、__________学习和探究学习。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王亮是在校大学生,王亮是共青团员,所以在校大学生都是共青团员。以下哪项与题干的论证最为相似?
Ifimplementedproperly,aone-timepadisaperfectencryptionscheme.Whichofthefollowingincorrectlydescribesarequireme
1.<!---->标记对的作用是什么?2.请将上述HTML代码中空缺的部分填写在答题纸的相应位置。当用户成功登录到网站时,系统会在(7)建立Cookie,收集用户上网信息。利用ASP建立网站,创建Cookie使用(8)命令,读取Cookie使用(
在关系模式R(U)中,如果X→Y和X→Z成立,则X→YZ也成立,这条规则称为(27)。
A、Sympathetic.B、Skeptical.C、Grateful.D、Indifferent.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