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市商业银行2010年通过实现抵押权取得某大楼的所有权,2013年卖出该楼获利颇丰。2014年该银行决定修建自用办公楼,并决定入股某知名房地产企业。该银行的下列哪些做法是合法的?(2014年卷一69题)
某市商业银行2010年通过实现抵押权取得某大楼的所有权,2013年卖出该楼获利颇丰。2014年该银行决定修建自用办公楼,并决定入股某知名房地产企业。该银行的下列哪些做法是合法的?(2014年卷一69题)
admin
2018-03-26
23
问题
某市商业银行2010年通过实现抵押权取得某大楼的所有权,2013年卖出该楼获利颇丰。2014年该银行决定修建自用办公楼,并决定入股某知名房地产企业。该银行的下列哪些做法是合法的?(2014年卷一69题)
选项
A、2010年实现抵押权取得该楼所有权
B、2013年出售该楼
C、2014年修建自用办公楼
D、2014年入股某房地产企业
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查商业银行的业务。
A、B项:《商业银行法》第42条第2款规定:“借款人到期不归还担保贷款的,商业银行依法享有要求保证人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或者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二年内予以处分。”据此,2010年商业银行可通过实现抵押权取得该楼所有权,但该楼应自取得之日起2年内予以处分,即应在2012年出售该楼,因此,A项正确,B项错误。
C、D项:《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商业银行修建自用办公楼是合法的,C项正确。向房地产企业人股属于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违反了该条的规定,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bc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村民王某创办的乡镇企业打算在村庄规划区内建设一间农产品加工厂,就有关审批手续向镇政府咨询。关于镇政府的答复,下列哪些选项符合《城乡规划法》规定?(2010年试卷一第27题)
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关于污染物排放标准,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0年试卷一第28题)
权责一致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也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些做法是权责一致的直接体现?(2011年试卷二第76题)
关于我国司法解释,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14年试卷一第54题)
法律解释是法律适用中的必经环节。关于法律解释及其方法,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0年试卷一第10题)
某培训机构招聘教师时按星座设定招聘条件,称:“处女座、天蝎座不要,摩羯座、天秤座、双鱼座优先。”据招聘单位解释,因处女座和天蝎座的员工个性强势,容易跳槽,故不愿招聘,并认为按星座招录虽涉嫌就业歧视,但目前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对此,应聘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
根据《宪法》规定,关于行政建置和行政区划,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4年试卷一第96题)
关于宪法实施,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2年试卷一第22题)
D市S县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关于有关部门采取的措施,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试卷一第65题)
下列有关成文法与不成文法的表述不恰当的是()。
随机试题
在PCR(聚合酶链式反应)中不需要的是
不属于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特点的是
患者,男,28岁。左上第三磨牙阻生颊侧移位,要求拔除。行上牙槽后神经阻滞麻醉后左面颊部立即肿胀。可能发生的术中并发症不包括
A、红景天苷B、水杨苷C、胡萝卜苷D、苦杏仁苷E、芦荟苷能被β-葡萄糖苷酶分段水解的是()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规使用信贷资金、财政资金进行期货交易。()
旅游团抵达目的地机场后,清点行李的工作应由()共同负责。
中国古代的“避讳”起源于()。
变态心理学强调心理异常的()。
宏达汽车公司生产的小轿车都安装了驾驶员安全气囊。在安装驾驶员气囊的小轿车中,有50%安装了乘客安全气囊。只有安装乘客安全气囊的小轿车才会同时安装减轻冲击力的安全杠和防碎玻璃。如果上述判定为真,并且事实上李先生从宏达汽车公司购进一辆小轿车中装有防碎玻璃,则以
Somepeoplesaylovemakestheworldgoaround.Otherssayitisnotlove:it’smoney.Sincethetruthisthatitisenergytha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