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一致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也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些做法是权责一致的直接体现?(2011年试卷二第76题)

admin2016-05-08  34

问题 权责一致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也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些做法是权责一致的直接体现?(2011年试卷二第76题)

选项 A、某建设局发现所作出的行政决定违法后,主动纠正错误并赔偿当事人损失
B、某镇政府定期向公众公布本镇公款接待费用情况
C、某国土资源局局长因违规征地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D、某政府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对政府的意见

答案A,C

解析 权责一致,是指行政机关拥有的职权应与其承担的职责相适应,拥有多大的权力就应当承担多大的责任,不应当有无责任的权力,也不应当有无权力的责任,并且在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正当行使职权时,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落实权责一致原则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实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选项A中某建设局所作出的行政决定违法,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其能主动纠正错误并赔偿当事人损失,是落实权责一致要求的体现。而选项C中的某国土资源局局长违规征地,是不正当行使职权的体现,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其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正是受到追究的体现,体现了权责一致的原则。因此,A、C选项当选。
    选项B中的某镇政府定期向公众公布本镇公款接待费用情况是落实政务公开原则的体现,不涉及权责一致内容,故B选项不当选。
    某政府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对政府的意见。是接受群众对政府的监督,同时也是政务公开的一种方式,与权责一致无关。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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