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具有职位特殊性的公务员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公务员法》明确规定的职位之外的职位类别。下列哪一机关享有此增设权?(卷二真题试卷第39)

admin2013-11-07  21

问题 对具有职位特殊性的公务员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公务员法》明确规定的职位之外的职位类别。下列哪一机关享有此增设权?(卷二真题试卷第39)

选项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
D、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答案B

解析 《公务员法》第8条明确规定:“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而第14条则对公务员职位分类的设置作出规定。第14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町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根据第14条规定,公务员的职位主要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同时,考虑到一些职位的特殊性,《公务员法》又授权国务院可以增设除上述职位类别之外的类别。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公务员法》第31条规定:“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测评办法。”此规定虽授予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相应职权,但仅是对录用程序简化或采用其他测评办法的批准权,而不是增设《公务员法》明确规定的职位之外的职位类别的权力。综上,本题的答案为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CG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