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司法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dmin2012-08-16  38

问题 关于我国司法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选项 A、我国实行两审终审、人民陪审员、审判公开等审判制度,促进实现审判活动科学化、规范化
B、基层法院除审判案件外,还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但不能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C、我国实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检察制度,实现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D、检察官独立不同于“除了法律没有上司”的法官独立,要受到“检察一体化”的限制

答案D

解析 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三大诉讼法的规定,我国的主要审判制度有两审终审制度、审判公开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审判监督制度等。故A项说法正确。
    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三大诉讼法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的职权是:(1)审判刑事、民事和行政的第一审案件,但是法律、法令另有规定的除外。基层人民法院对于所受理的案件,认为案情重大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判。(2)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3)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故B项说法错误,当选。
检务公开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立案监督制度、侦查监督制度、刑事审判监督制度、刑罚执行与监所监督制度、民事行政检察制度为我国法律规定的主要检察制度。故C项说法正确。
    检察权独立行使原则,是指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检察权独立行使包括外部独立和内部独立两个方面。检察权的外部独立,是指检察权运行过程遵循自身的规律而不受外部的非法干涉。检察权的内部独立,是指检察官的个体独立性。检察官独立不同于“除了法律没有上司”的法官独立。它要受到“检察一体制”的限制。故D项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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