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玻璃厂于200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五名职工:小王、小刘、小何、小李和小周。五名职工与玻璃厂签订了合同期分别为两年、一年半、五年、三年和两年的劳动合同,经过入厂培训后,这五名员工分别安排在销售科、总务科、人事科、生产科和运输科。 人事科的小李怀孕已经八

admin2013-09-10  46

问题 某玻璃厂于200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五名职工:小王、小刘、小何、小李和小周。五名职工与玻璃厂签订了合同期分别为两年、一年半、五年、三年和两年的劳动合同,经过入厂培训后,这五名员工分别安排在销售科、总务科、人事科、生产科和运输科。
人事科的小李怀孕已经八个月,厂领导认为小李在未来的半年以内不能参加岗位工作,并且目前企业正处于裁员增效时期,为此决定解除与小李的劳动合同,下列各项评价正确的是(    )。

选项 A、工厂不能解除小李的劳动合同,因为合同尚未到期
B、工厂不能解除小李的劳动合同,因为小李正处于怀孕期
C、工厂可以解除小李的劳动合同,因为小李将会在半年以上的时间内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
D、工厂可以解除小李的劳动合同,因为企业正处于裁员增效时期

答案B

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工厂不能解除与小李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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