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集成商与建设方在一个ERP项目的谈判过程中,建设方提出如下要求:系统初验时间为2010年6月底(付款50%);正式验收时间为2010年10月底(累计付款80%);系统运行服务期限为一年(可能累计付款100%);并希望长期提供应用软件技术支持。系统集成商

admin2019-01-12  36

问题 系统集成商与建设方在一个ERP项目的谈判过程中,建设方提出如下要求:系统初验时间为2010年6月底(付款50%);正式验收时间为2010年10月底(累计付款80%);系统运行服务期限为一年(可能累计付款100%);并希望长期提供应用软件技术支持。系统集成商在起草项目建设合同时,合同期限设定到______为妥。

选项 A、2010年10月底
B、2011年6月底
C、2011年10月底
D、长期

答案C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系统集成可分为系统设计、系统集成、系统售后服务三个阶段,建设方提出的付款条件也是按照集成、售后服务阶段划分的。一年的售后服务圆满完成后意味该项集成合同的结束,至于建设方在售后服务期满后希望承建方长期提供应用软件技术支持,可再签订运维合同。
   根据上述分析,以选项C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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