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冯某在驾车过程中由于使用手机,与张某和李某路边停靠的机动车发生相撞,造成损失。当事人之间协商未果,张某欲诉至法院解决。那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冯某在驾车过程中由于使用手机,与张某和李某路边停靠的机动车发生相撞,造成损失。当事人之间协商未果,张某欲诉至法院解决。那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7-11-01
39
问题
冯某在驾车过程中由于使用手机,与张某和李某路边停靠的机动车发生相撞,造成损失。当事人之间协商未果,张某欲诉至法院解决。那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如果仅张某起诉,但是开庭当天没有说明理由缺席庭审,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张某诉讼请求
B、如果李某起诉冯某,开庭当天没有说明理由中途退庭,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
C、如果冯某没有说明理由未参加庭审,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D、如果张某和李某同时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答案
B,C,D
解析
考查撤诉、缺席判决与诉的客观合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3条的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4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因此,A项错误,BC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221条的规定,基于同一事实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分别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因此,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d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两公司签订了一份关于某产品的买卖合同,该产品的价格,按照规定必须实行国家定价,在未及时交接货物的情况下,应______。
某招领处将招领期已过的一块瑞士罗马表以拍卖的方式卖给公民甲,公民乙将该表盗走并以较低价格卖与公民丙。公民丙又将表丢失,被人捡到送到招领处。经查,该表原为公民丁所有。现公民甲、丙、丁都向招领处主张该表的所有权,该表应归谁所有?
下列关于诉前保全的说法错误的是:()
张某为投资房地产与建设银行签订借款抵押担保合同,以一幢价值为50万元的房屋作抵押,借款40万元,并办理抵押登记;后张某从梁某处借款20万元,仍以该房屋抵押担保,但未办理登记。张某又以价值25万元的自有汽车作抵押,向林某借款30万元,写了借条和抵押担保书;后
某甲自有城市房屋2间,2006年3月1日与乙签订一份为期5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由乙承租该房。同年8月6日,丙向甲提出愿意购买该房屋,甲即将要出卖该房屋的情况告知了乙。到了11月7日乙没有任何答复,甲与丙协商以15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卖给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A市的甲厂将货物托运给B市的乙厂,与铁路运输部门办理了货物运输手续,现设甲与乙的合同发生了变化,甲拟向承运人提出变更运输合同,在铁路部门将货物交付乙厂之前,甲可以提出哪些变更合同的请求?()
甲乙二人借贷纠纷案经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法院依协议制作了调解书后,由书记员小刘送达甲乙二人。甲签收了调解书,乙却反悔了,不肯在调解书上签字,小刘急了,说“白纸黑字,你怎么出尔反尔?”说完经过一定的程序,将调解书留置送达在乙的住所。请问小刘的做法违反
关于执行行为异议与案外人对诉讼标的异议的比较,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1年试卷三第47题)
刘某依据生效判决书向区法院申请执行,请求责令个体工商户吴某支付拖欠的货款90万元。在执行程序中,区法院对吴某的全部财产采取了执行措施。吴某的其他债权人得知此情况后,欲申请参与该执行程序分配财产。区法院可以允许下列哪些债权人参与分配?()
根据民事诉讼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执行措施运用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政策目标的选定应建立在________的基础上。()
驾驶机动车在隧道、陡坡等特殊路段不得超车。
按要求做下列各题将函数展开成x-2的幂级数.
女,32岁,突然寒战,高热,伴腰痛,尿频,尿急,尿痛3天就诊,查体:肾区有叩击痛,化验:尿蛋白(+),镜检:白细胞满视野,白细胞管型0~2个/HP,该患者最可能的疾病诊断是
女性,45岁,近3天来白带增多伴外阴瘙痒。妇科检查:外阴及阴道黏膜充血,分泌物呈黄白色,稀薄泡沫状,宫颈充血,子宫正常大小,附件阴性。首选的辅助检查是
案例二:金先生的父亲在2008年1月因病去世,留有遗产:100平方米的商品房一套,存款30万元。金先生在2007年离婚,自己还有房屋一套,价值120万元,现金60万元,还有冰箱、彩电等家用电器若干。2008年10月中旬,金先生与谭女士再婚。婚后,金先生的舅
(2017年)会计年度终了,无论是表结法还是账结法,企业都应将各损益类科目的余额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
在企业经营战略管理的基本过程中,经营战略分析阶段的具体工作不包括()。
依据《民法典》,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有()。
Afast-foodrestaurantwithinabout500feetofaschoolmayleadtoatleasta5percentincreaseintheoverweightrateatth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