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作用的双重性是什么?

admin2014-08-09  67

问题 行政法作用的双重性是什么?

选项

答案行政法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除了具有法的一般作用外,还具有其特殊作用。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保障行政主体有效行使行政职权;另一方面,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行政法保障行政主体有效行使行政职权是通过下述途径体现的: (1)通过确认行政权的相对独立性,赋予行政主体相应的行政职权; (2)明确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 (3)明确行政主体与公务员、被委托组织及个人之间的关系; (4)明确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的手段和程序; (5)明确对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和妨碍行使行政职权的违法行为的制裁。 行政法主要通过下列途径实现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保护作用: (1)建立和逐步完善保证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国家法律的各种规章制度; (2)规定并发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参与权; (3)规定并发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监督权; (4)预防、制止和制裁侵犯或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行政法的上述作用是密切联系、相互依存的对立统一体,对于行政法的发展和完善来说,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过分强调或忽视任何一方面,都会导致行政法律制度的不和谐或影响行政法制的完善。当然,各国在不同时期也可能侧重于发挥某一方面的作用,体现出“管理法”或体现出“限权法”的作用。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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