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列哪些情形下,保险合同当事人解除合同的做法于法无据?( )

admin2009-05-14  37

问题 在下列哪些情形下,保险合同当事人解除合同的做法于法无据?(    )

选项 A、张某在某财产保险公司为其机动车投保,车型为奥迪A6,投保险种为全车盗抢险。在保险单上,保险公司以不同颜色、较大字体标明“全车盗抢险承保区域眼北京市”。合同签订后,张某以保险公司未向其说明以上条款为由要求解除保险合同
B、王某在某人寿保险公司投保了意外伤害险,被保险人为王某,受益人为王妻。投保两年后,王妻心生歹念,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致王某受伤,并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后保险公司在进行理赔的过程中发现了王妻的行为,解除了与王某订立的保险合同,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C、A公司就公司的建筑物、设备及其他财产向某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了财产一切险,其中公司的大多数设备属于高温敏感设备,订立的保险合同未就设备属性作出说明。合同订立后,A公司所在城市出现了史上未有的高温,导致A公司大批设备报废。保险公司以A公司未及时通知为由解除了合同,对其损失不予赔偿
D、宋某向某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后该车发生碰撞造成实际损失40万元,宋某伪造相关的证明材料,虚报损失为100万元,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要求。后保险公司发现了宋某的造假行为,解除了保险合同,对其损失不予赔偿

答案1,4,8

解析 本题考查保险合同的解除。A选项,《保险法》第18条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就A选项而言,保险公司未就特殊条款尽到说明义务,故“全车盗抢险承保区域限北京市”的约定无效,但是保险合同的其他条款的效力并不受影响,张某不得以此为由解除保险合同。故该项符合题意,入选。B选项,同法第28条第2款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另有规定外,也不退还保险费。就B选项而言,王妻的行为属于“故意制造保险事故”,因此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支付保险金。故该项不合题意,不选。C选项,同法第37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就C选项而言,A公司未把高温天气下设备危险增加这一情况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故保险公司对设备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保险公司不能以此为由解除保险合同,该合同还涉及到其他保险标的,若其他标的发生约定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应赔偿。故C项符合题意,入选。D选项,同法第2日条第3款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就D选项而言,宋某虚报的部分为60万元,对该部分,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于法有据。但保险公司不得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就实际发生的损失,其仍负有赔偿责任。故D项符合题意,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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