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与一些国家的陪审团制度存在的差异,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二第26题)

admin2017-03-07  35

问题 关于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与一些国家的陪审团制度存在的差异,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二第26题)

选项 A、人民陪审员制度目的在于协助法院完成审判任务,陪审团制度目的在于制约法官
B、人民陪审员与法官行使相同职权.陪审团与法官存在职权分工
C、人民陪审员在成年公民中随机选任.陪审团从有选民资格的人员中聘任
D、是否适用人民陪审员制度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陪审团适用于所有案件

答案B

解析 在世界范围内,民众参与司法裁判的方式主要存在着两种制度类型.即陪审团制和参审制。从制度类型上看,一些国家的陪审团制度属于陪审团制.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属于参审制。二者都有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协助法院完成审判任务,制约司法权力滥用,促进司法公正的目的。A项错误,不当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下本题中简称《决定》)第1条规定:人民陪审员依照本决定产生,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从上述规定可知,人民陪审员和法官都参与案件的事实审和法律审。人民陪审员制度与陪审团制度的根本区别在于:在陪审团制度下,陪审团负责事实问题的审理,而法官负责法律的适用;在人民陪审员制度下,人民陪审员和法官行使相同的职权,共同对参与事实审和法律审。当然,除了这个根本区别外,二者在具体制度设计上,如,成员选定资格和程序上,人民陪审员和陪审团可以参与审判的案件范围上,都有很大的差别。故B项正确,当选。
    《决定》第4条规定了担任人民陪审员的积极条件:“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年满二十三周岁;(三)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四)身体健康。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同法第5、6条规定了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消极条件:(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3)被开除公职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同法第8条规定了人民陪审员的任职程序: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向基层人民法院推荐,或者本人提出申请,由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审查,并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出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综上。选任人民陪审员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和规范的程序规定,并非在成年公民中随机选任。在陪审团制度下,陪审团成员是在没有犯罪前科.精神正常并有能力断案的成年人中以随机抽样的形式挑选,而非从有选民资格的人员中聘任。因此,选项C错误。
    根据《决定》第2条:“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一)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二)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案件。”可知,在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中,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而是由法律直接规定。在陪审团制度下,也并非所有案件都使用陪审团。例如,在香港,只有高等法院原诉讼法庭和死因裁判案件才使用陪审团审理案件。在美国,刑事案件的审理和部分民事案件(主要是民事侵权案件)都有可能使用陪审团,具体规定各州不一。一般来说.刑事案件被控刑期6个月以上,被告有要求陪审团审判的权利;民事案件的当事人没有要求陪审团审判的当然权利,但可以提出申请,经法官批准后设立。在英国及英联邦国家,陪审团基本不适用于民事案件。因此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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