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2/2)
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2/2)
admin
2021-01-31
27
问题
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2/2)
选项
A、甲明知自己的财物处于国家机关管理之中,但不知此时的个人财物应以公共财产论而窃回。甲缺乏成立盗窃罪所必须的对客观事实的认识,故不成立盗窃罪
B、乙以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窃取军人的手提包时,明知手提包内可能有枪支仍然窃取,该手提包中果然有一支手枪。乙没有非法占有枪支的目的,故不成立盗窃枪支罪
C、成立猥亵儿童罪,要求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不满14周岁的儿童
D、成立贩卖毒品罪,不仅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贩卖的是毒品,而且要求行为人认识到所贩卖的毒品种类
答案
C
解析
选项A中,考查故意认识必要素、事实认识与违法性认识的区分。
(1)客观不法层面上,盗窃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被解释为“他人占有的财物”,而不是“他人所有的财物”。根据《刑法》第91条第2款规定“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在原理上,处于国家机关管理之中的本人财物,系他人占有,也能成为盗窃罪的对象。
(2)在主观责任层面上,只要认识到对象是“他人占有的财物”,即可成立盗窃故意。本选项中行为人已认识到了《刑法》第91条第2款规定中的事实要素(“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就应当认为其已认识到了对象是“公共财产”,成立盗窃罪的故意。
(3)本选项中行为人对“他人占有的财物”(或“公共财产”)事实认识无误,成立盗窃故意。只是对对象的法律性质、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存在认识错误,系违法性认识错误,不影响故意的成立。本案情形的违法性认识错误属于具有认识可能性的违法性认识错误,亦不阻却责任,仍可成立盗窃罪。故选项A不当选。
选项B中,考查故意认识要素,以及故意要素与目的要素的关系。
(1)在故意方面,乙明知可能有枪而盗窃,属于明知对象是枪支的情况,具有盗窃枪支罪的故意。
(2)在犯罪目的方面,行为人明知对象是枪支,仍以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窃取,应当推定其有非法占有枪支的目的。可以构成盗窃枪支罪,故选项B不当选。
选项C中,猥亵儿童罪的对象是“儿童”,成立此罪故意要求对其有认识。
选项D中,贩卖毒品罪的对象是毒品,要求认识对象是“毒品”即可。在认识程度上,不要求认识到“毒品”的具体种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8aV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权责一致是行政法的基本要求。下列哪些选项符合权责一致的要求?(2013年卷二77题)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是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2015年卷二44题)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该条款规定了下列哪一类法律现象的处理原则?(2011年卷一11题)
甲驾车将昏迷的乙送往医院,并垫付了医疗费用。随后赶来的乙的家属报警称甲驾车撞倒乙。急救中,乙曾短暂清醒并告诉医生自己系被车辆撞倒。医生将此话告知警察,并称从甲送乙入院时的神态看,甲应该就是肇事者。关于本案证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67题)
某案件经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后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为回应社会关注和保证办案质量,在案件由高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前,基于我国法院和检察院的组织体系与上下级关系,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可采取下列哪些措施?(2017年卷二65题)
孟某经营一家旅馆.除正常经营外,还与多个卖淫组织有联系,为卖淫女的卖淫行为提供住所。至案发时,孟某经营的旅馆接纳卖淫嫖娼行为共计千余人次。在公安机关的专项整治社会管理秩序的活动时,孟某为卖淫嫖娼者通风报信,致使部分人逃脱处罚。孟某与一个卖淫组织的主犯较为熟
郑某经营着一个大型百货公司,其明知道林某几人经常在该商场扒窃他人财物,但仍收购了林某等人拿来的10余部手机.放在商场里面卖手机的柜台上销售。对郑某的行为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徐某在中国银行自动柜员机上取钱时,发现上一位客户把银行卡忘在了机器里没有取走,于是徐某立即修改了这张银行卡的密码,随后提取了10万元现金。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对徐某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为获取超额利润,在明知其所经销的电器产品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情况下.仍然大量进货销售,销售金额总计达到180万元。一企业因使用这种电器而导致短路,引起火灾,造成3人轻伤,部分厂房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简述企业的三层结构及其内涵。
女性,27岁,继发性痛经2年,进行性加重,未避孕1年未孕。查体:外阴发育正常,阴道通畅,分泌物正常,宫颈Ⅰ度糜烂,无举痛及摆痛,后穹隆可触及触痛结节,子宫后位,质硬饱满,50天妊娠大,双附件未触及异常。月经周期28~30天,经期4~5天,量不多,经后少许淋
下列哪些药物可用于治疗心绞痛()。
潘某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年期的家庭财产保险。保险期间内,潘某一家外出,嘱托保姆看家。某日,保姆外出忘记锁门,窃贼乘虚而入,潘某家被盗财物价值近5000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09年卷三33题)
下列关于人民法院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受案范围理解正确的有哪些?()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是指以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主的机构投资者之间以()进行的债券交易行为。
“可持续增长率”和“内含增长率”的共同点是都不会引起资产负债率的变化。()
将新浪首页添加到收藏夹中的默认位置。
A、Moreandmorepeopleacceptclonedmilkandmeat.B、FDAapprovedthatclonedfoodissafeforhumanbeings.C、Americanfarmers
A、Literacyrate.B、lifeexpectancybysex.C、Totalmale-femalestatistics.D、Europeanpopulation.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