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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的工作人员刘某偷偷地将本公司的商业秘密出卖给了乙公司,甲公司非常生气,几次与乙公司协商未果,甲公司遂以乙公司和刘某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法庭定于2004年9月10日公开审理此案。甲公司对公开审理表示异议,法庭告知其公开审理是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制度
甲公司的工作人员刘某偷偷地将本公司的商业秘密出卖给了乙公司,甲公司非常生气,几次与乙公司协商未果,甲公司遂以乙公司和刘某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法庭定于2004年9月10日公开审理此案。甲公司对公开审理表示异议,法庭告知其公开审理是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制度
admin
2009-02-14
42
问题
甲公司的工作人员刘某偷偷地将本公司的商业秘密出卖给了乙公司,甲公司非常生气,几次与乙公司协商未果,甲公司遂以乙公司和刘某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法庭定于2004年9月10日公开审理此案。甲公司对公开审理表示异议,法庭告知其公开审理是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制度,甲公司称并不是任何一个案件都要公开审理,对于本案的公开审理与开庭审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一律开庭审理
B、应当不公开审理
C、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D、人民法院认为可以不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答案
1,4
解析
公开审理和开庭审理是不同的概念。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稳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公开审理是我国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之一,除了法律明文规定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的之外,一律都要求公开审理。而开庭审理则是法院审理的方式,《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迳行判决、裁定。依据审级和案件情况的不同可分开庭审理和不开庭审理(即迳行判决)两种。一审案件必须开庭审理,不论是否公开审理。依据上述分析,对于商业秘密的案件法院可以不公开审理,但必须开庭。故答案应为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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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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