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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2012年5月,某市花园小区发生一起命案。公安机关对犯罪现场进行勘验,提取了被害人的血迹、指纹、黑色水果刀以及不属于被害人的毛发。公安机关在随后的侦查中还收集到陈某的证言(陈某称看到一名身穿黑色T恤的男子,身材和体征很像被害人的情人李某)。
案情: 2012年5月,某市花园小区发生一起命案。公安机关对犯罪现场进行勘验,提取了被害人的血迹、指纹、黑色水果刀以及不属于被害人的毛发。公安机关在随后的侦查中还收集到陈某的证言(陈某称看到一名身穿黑色T恤的男子,身材和体征很像被害人的情人李某)。
admin
2014-11-25
20
问题
案情:
2012年5月,某市花园小区发生一起命案。公安机关对犯罪现场进行勘验,提取了被害人的血迹、指纹、黑色水果刀以及不属于被害人的毛发。公安机关在随后的侦查中还收集到陈某的证言(陈某称看到一名身穿黑色T恤的男子,身材和体征很像被害人的情人李某)。公安机关根据陈某的证言将李某捉拿归案,并提取李某的毛发进行DNA鉴定。经鉴定,现场采集的毛发与李某的一致。公安机关讯问李某时,李某始终不承认杀人的事实,侦查人员对其采取刑讯逼供的手段,获取了李某承认杀人的供述。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认定李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某不服提起上诉。
本案中,哪些证据材料属于间接证据,哪些属于直接证据?本案中的直接证据能否作为认定案件的依据?
选项
答案
本案中,被害人的血迹、指纹、黑色水果刀以及不属于被害人的毛发、DNA鉴定、陈某的证言,均不能单独证明李某实施了杀人的犯罪事实,均属于间接证据。李某的供述属于直接证据。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刑诉解释》的规定,李某的供述属于非法证据,应当排除,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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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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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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