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李某系夫妻,二人带女儿外出旅游,发生车祸全部遇难,但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三—60,多)

admin2014-02-17  40

问题 王某与李某系夫妻,二人带女儿外出旅游,发生车祸全部遇难,但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三—60,多)

选项 A、推定王某和李某先于女儿死亡   
B、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   
C、王某和李某互不继承   
D、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和李某的遗产   

答案A,B,C,D

解析 《继承法意见》第2条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从该条款可以推导出四项继承规则:   
首先,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这是一个非常奇怪的规定,因为,既然“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就说明这些人互为继承人,即每个人都有继承人,怎么会出现“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这一结论呢?本题中,王某、李某与他们的女儿互为继承人,应不存在“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适用的问题。也许,这里的继承人并非我们所理解的互为继承关系的在同一事件中死亡的人,而是指死亡人之外的他人的意思。本题中,也许立法者所指的继承人并非王某、李某与他们的女儿,而是指这三人之外的继承人,例如王某和李某各有兄、姐在世,而他们的女儿除父母外别无继承人,可推定女儿先死亡。但是,从本题所提供的信息来看,我们并不能得出死亡三人是否尚有继承人,只能推定为都有继承人。因为假设三人均无继承人的话,依照《继承法》第32条之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这就意味着三人财产直接归国家所有,也就没有适用《继承法意见》第2条其他规定的必要了。因此,我们应推定三人均有继承人,第一个规则不适用,而适用下一个规则。   
其次,如果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据此,本题中应推定王某和李某先于女儿死亡,故A项正确。   
再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据此,本题中应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他们相互之间不发生继承,故B、C项正确。   
最后,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据此,本题中王某和李某的女儿就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和李某的遗产,故D项正确。本题答案为A、B、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iO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