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为杀乙,对乙下毒。甲见乙中毒后极度痛苦,顿生怜意,开车带乙前往医院。但因车速过快,车右侧撞上电线杆,坐在副驾驶位的乙被撞死。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二53题,多选)
甲为杀乙,对乙下毒。甲见乙中毒后极度痛苦,顿生怜意,开车带乙前往医院。但因车速过快,车右侧撞上电线杆,坐在副驾驶位的乙被撞死。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二53题,多选)
admin
2017-11-24
7
问题
甲为杀乙,对乙下毒。甲见乙中毒后极度痛苦,顿生怜意,开车带乙前往医院。但因车速过快,车右侧撞上电线杆,坐在副驾驶位的乙被撞死。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二53题,多选)
选项
A、如认为乙的死亡结果应归责于驾车行为,则甲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中止
B、如认为乙的死亡结果应归责于投毒行为,则甲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C、只要发生了构成要件的结果,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成立中止犯,故甲不成立中止犯
D、只要行为人真挚地防止结果发生,即使未能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也应认定为中止犯,故甲成立中止犯
答案
A,B
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中止。犯罪中止的成立需要犯罪人在犯罪既遂结果出现前放弃行为或者自动采取防止结果出现的措施,最终成功阻止既遂结果出现的犯罪形态。
(1)案例中甲有积极防止犯罪结果出现的中止行为;
(2)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仍然出现,此时是否成立犯罪中止取决于投毒行为与死亡结果是否有因果关系:如果死亡结果仍然归责于投毒行为,则甲的中止行为未能阻断因果关系,仍然为故意杀人罪既遂承担责任。如果死亡结果不能归责于投毒行为,则甲不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其中止行为仍然可以评价为犯罪中止。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5p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矿工丁某在看管矿井通风设备时,私自拆卸其中的一些零部件归己所有,不顾可能会损坏设的正常功能,结果导致整个设备工作失灵,使井下千余名矿工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并使矿场的正常生产秩序被破坏,经济损失近万元。丁某的行为属于下列哪种性质?
沙冲村村民甲与乙因宅基地发生纠纷,乡政府对此进行了处理,确认甲对该宅基地有使用权。乙对此不服,可()。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时可就()进行调解。
下列关于赔偿请求人要求行政赔偿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则。下列哪些做法违反了合法行政要求?()(司考2013.2.76)
关于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的表述,正确的是()。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但在哪种情况下可以例外?()
某国土资源局以陈某违反《土地管理法》为由,向陈某送达决定书,责令其在10日内拆除擅自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3间,恢复土地原状。陈某未履行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司考2011.2.48)
某区公安局派出所突击检查孔某经营的娱乐城,孔某向正在赌博的人员通风报信,派出所突击检查一无所获。派出所工作人员将孔某带回调查,孔某因受到逼供而说出实情。派出所据此决定对孔某拘留10日,孔某不服提起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司考2008.2
行政处罚中听证程序的范围是()。
随机试题
可导致“类流感样”反应的药物是
只要从事电信活动或者与电信有关的活动,就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试述降速干燥阶段干燥速率的影响因素及强化途径。
英文缩写“QM”是指
对放射线不敏感的肿瘤是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除非另有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形式可以采用()
绿色塑料①塑料问世后,即被人们广泛地应用到了几乎所有的领域。但是,在塑料应用极大地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丰富和改善人们物质文化生活的同时,也带来严重的“白色污染”问题。塑料不会自行“腐烂”,如果塑料薄膜长期存在于田间,不仅妨碍耕作,而且破坏土壤自身
Linux内核由若干个子系统组成,一般来说下面哪一个不是Linux内核的子系统()。
【B1】【B20】
What’sabetterteachingmethod?JimMunch’sexperienceLASTspring,whenhewasonlyasophomore,JimMunchreceivedaplaq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