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沙冲村村民甲与乙因宅基地发生纠纷,乡政府对此进行了处理,确认甲对该宅基地有使用权。乙对此不服,可( )。
沙冲村村民甲与乙因宅基地发生纠纷,乡政府对此进行了处理,确认甲对该宅基地有使用权。乙对此不服,可( )。
admin
2016-04-18
31
问题
沙冲村村民甲与乙因宅基地发生纠纷,乡政府对此进行了处理,确认甲对该宅基地有使用权。乙对此不服,可( )。
选项
A、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B、向县政府土地管理局申请复议
C、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答案
A
解析
D错,本题中的情形属于行政确权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不能提起民事诉讼。C错,《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据此,本题中的情形属于行政复议前置,当事人必须先向政府申请复议,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A对B错,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据此,本题中应由县级政府作为复议机关,甲应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y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居住在甲市X县的居民王某,在甲市M县运输货物时被M县公安局查处系为走私货物,M县公安局扣押了王某的货物,最后作出没收走私货物、罚款l万元和行政拘留10天的决定。王某认为M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拟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张某2009年大学毕业之后,在保定成立了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李某是公司唯一员工,公司是员工纳税的扣缴义务人,2010年10月由于公司的原因导致李某少缴了1000元税款,在2013年3月1日税务机关发现了李某少缴纳税款1000元。请回答下列问题。下列有
张某大学毕业后就到庆元商业银行应聘,成功应聘后于2009年5月1日开始在庆元银行工作,但是并没有立刻签订劳动合同,于2009年7月2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是3年,试用期3个月,张某的试用期工资是4000元。转正之后的工资是5000元。后庆元商业银行由于经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判断中哪些项是正确的?
杜甫有诗云:“朝回日日典春衣,每日江头尽醉归。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对诗歌涉及的典当制度,下列哪一选项可以成立?(2009年卷一第13题)
关于法与道德的论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9年卷一第55题)
72岁村民甲以其子乙长期不提供衣食、不送医院治病为由,诉请法院判令乙履行赡养义务。为宣传法律,教育群众,法院决定将该案在当事人所在村庄公开审理,村民均可旁听。乙提出法院侵犯其隐私,剥夺其司法民主方面的有关权利。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一第83题
下列关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关于有线载波通信,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_。
排卵性月经来潮是由于
下面哪个不是诊断中颅底骨折的主要依据
射精管由________和________汇合而成。
下列属于水质物理性状指标的有
单纯滑膜结核,关节穿刺液外观是
A、扶正B、祛邪C、扶正与祛邪兼用D、先祛邪后扶正E、先扶正后祛邪适用于正虚邪实病证的治疗原则是()
下列关于刑事诉讼中程序公正含义的表述哪一项不正确?(2005—卷二—21,单)
根据《水法》,堤防工程的护堤地属于堤防工程的()范围。[2013年真题]
AmongthemorecolorfulcharactersofLeadville’sgoldenagewereH.A.W.Taborandhissecondwife,ElizabethMcCourt,betterk
最新回复
(
0
)